2018年4月21日 星期六

鄭振鐸輯《玄覽堂叢書》目錄


《玄覽堂叢書》鄭振鐸輯.民國三十年(1941).上海玄覽居士景印本


1
紀古滇說原集一卷
(元)張道宗撰
嘉靖二十八年(1549)刊本
朝鮮雜誌一卷
(明)董越撰
明鈔本
北狄順義王俺答等臣貢表文不分卷
(明)俺答等撰
明刊本
2-7
裔乘八卷
(明)楊一癸撰
萬曆四十三年(1615)刊本
8-13
交黎剿平事略四卷
(明)張鏊撰
嘉靖三十年(1551)刊本
14-15
安南來威圖冊三卷
(明)梁天錫輯
隆慶五年(1571)刊本
16-17
安南來威輯略三卷
(明)梁天錫輯
隆慶五年(1571)刊本
18-19
九邊圖說不分卷
(明)霍冀等撰
隆慶三年(1569)刊本
20-25
宣大山西三鎮圖說三卷
(明)楊時寧等輯
萬曆三十一年(1603)刊本
26-27
開原圖說二卷
(明)馮瑗輯
萬曆間刊本
28-35
皇輿考十二卷
(明)張天復撰
萬曆十六年(1588)刊本
36-39
通惠河志二卷
(明)吳仲撰
嘉靖三十七年(1558)刊本
40-42
海運新考三卷
(明)梁夢龍撰
萬曆七年(1579)刊本
43-50
諸司職掌十卷
(明)闕名撰
明刊本
51-56
漕船志八卷
(明)席書撰(明)朱家相增修
嘉靖二十三年(1544)刊本
57-64
福建運司志十六卷
(明)江大鯤等撰
萬曆四十一年(1613)刊本
65-68
舊京詞林志六卷
(明)周應賓撰
萬曆二十五年(1597)刊本
69-72
皇朝馬政紀十二卷
(明)楊時喬撰
萬曆二十四年(1596)刊本
73-82
鼎鐫欽頒辨疑律例昭代王章五卷首一卷
(明)熊鳴岐輯
明師儉堂刊本
83
兵部問寧夏案一卷
(明)闕名輯
明鈔本
84
刑部問寧王案一卷
(明)闕名輯
明鈔本
85
神器譜五卷
(明)趙士楨撰
萬曆二十六年(1598)刊本
86
神器譜或問一卷
(明)趙士楨撰
鈔本
87-92
明朝小史十八卷
(明)呂毖撰
清初刊本
93
皇明帝后紀略一卷附藩封附一卷
(明)鄭汝璧撰
萬曆七年(1579)刊本
高科考一卷
(明)闕名輯
明鈔本
94-95
東夷考略不分卷附圖一卷附東事答問一卷
(明)茅瑞徵撰
明刊本
95
都督劉將軍傳一卷
(明)王在晉撰
萬曆太倉王衙刊本
96-101
經世急切時務九十九籌十卷
(明)顏季亨撰
萬曆四十八年(1620)刊本
102-105
遼籌二卷附遼夷略一卷附陳謠雜詠一卷
(明)張鼐撰
明刊本
106
東事書一卷
(明)郭淐撰
天啟元年(1621)刊本
107-118
甲申紀事十三卷
(明)馮夢龍輯
明弘光刊本
119-120
馘闖小史六卷
(清)葫蘆道人撰
鈔本


跋記:

有關本叢書的編纂緣起、刊刻過程、流播影響,可參見徐憶農〈《玄覽堂叢書》的傳播與影響〉一文,收入《國家圖書館館刊》一零四年第二期(2015年12月),頁53-74。

2018年4月6日 星期五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說〉


(在北京神州學會演講)

  兄弟於學問界未曾為系統的研究,在學會中本無可以表示之意見。惟既承學會諸君子責以講演,則以無可如何中,擇一於我國有研究價值問題為到會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說是也。夫宗教之為物,在彼歐西各國已為過去問題。蓋宗教之內容,現皆經學者以科學的研究解決之矣。吾人遊歷歐洲,雖見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禮拜,此則一種歷史上之習慣。譬如前清時代之袍褂,在民國本不適用,然因其存積甚多,毀之可惜,則定為乙種禮服而沿用之,未嘗不可。又如祝壽、會葬之儀,在學理上了無價值,然戚友中既以請帖、訃聞相招,勢不能不循例參加,借通情愫。歐人之沿習宗教儀式,亦猶是耳。所可怪者,我中國既無歐人此種特別之習慣,乃以彼邦過去之事寔作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討論。此則由於留學外國之學生,見彼國社會之進化,而誤聽教士之言,一切歸功於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勸導國人。而一部分之沿習舊思想者,則承前說而稍變之,以孔子為我國之基督,遂欲組織孔教,奔走呼號,視為今日重要問題。自兄弟觀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之作用構成。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為三種:一曰智識;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蓋以吾人當未開化時代,腦力簡單,視吾人一身與世界萬物,均為一種不可思議之事。生自何來?死將何往?創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術?凡此種種皆當時之人所提出之問題,以求解答者也。於是有宗教家勉強解答之。如基督教推本於上帝,印度舊教則歸之梵天,我國神話則歸之盤古。其他各種現象,亦皆以神道為惟一之理由。此知識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欲望,由此欲望而發生一種利已之心。其初以為非損人不能利已,故恃強淩弱,掠奪攫取之事,所在多有。其後經驗稍多,知利人之不可少,於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義。此意志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又如跳舞、唱歌,雖野蠻人亦皆樂此不疲。而對於居室、雕刻、圖畫等事,雖石器時代之遺跡,皆足以考見其受美之思想。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家利用之以為誘人信仰之方法。於是未開化人之美術,無一不與宗教相關聯。此又情感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 也。天演之例,由渾而畫。當時精神作用至為渾沌,遂結合而為宗教。又並無他種學術與之對,故宗教在社會上遂具有特別之勢力焉。迨後社會文化日漸進步,科學發達,學者遂舉古人所謂不可思議者,皆一一解釋之以科學。日星之現象,地球之緣起,動植物之分佈,人種之差別,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種、古物諸科學證明之。而宗教家所謂吾人為上帝所創造者,從生物進化論觀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實為一種極小之動物,後始日漸進化為人耳。此知識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宗教家對於人群之規則,以為神之所定,可以永遠不變。然希臘詭辯家,因巡遊各地之故,知各民族之所謂道德,往往互相抵觸,已懷疑於一成不變之原則。近世學者據生理學、心理學、社會學之公例,以應用於倫理,則知具體之道德不能不隨時隨地而變遷。而道德之原理則可由種種不同之具體者而歸納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繹法,全不適用。此意志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知識、意志兩作用,既皆脫離宗教以外,於是宗教所最有密切關係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謂美感。凡宗教之建築,多擇山水最勝之處,吾國人所謂天下名山僧占多,即其例也。其間恒有古木名花,傳播於詩人之筆,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其建築也,恒有峻秀之塔,崇閎幽邃之殿堂,飾以精緻之造像, 瑰麗之壁畫,構成黯淡之光線,佐以微妙之音樂。讚美者必有著名之歌詞,演說者必有雄辯之素養,凡此種種皆為美術作用,故能引人入勝。苟舉以上種種設施而屏棄之,恐無能為役矣。然而美術之進化史,實亦有脫離宗教之趨勢。例如吾國南北朝著名之建築,則伽藍耳。其雕刻,則造像耳。圖畫,則佛像及地獄變相之屬為多。文學之一部分,亦與佛教為緣。而唐以後詩文,遂多以風景人情世事為對象。宋元以後之圖畫,多寫山水花鳥等自然之美。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諸祭祀。漢唐之吉金,宋元以來之名瓷,則專供把玩。野蠻時代之跳舞,專以娛神,而今則以之自娛。歐洲中古時代留遺之建築,其最著者率為教堂。其雕刻圖畫之資料,多取諸新舊約。其音樂,則附麗於讚美歌。其演劇,亦排演耶穌故事,與我國舊劇《目蓮救母》相類。及文藝復興以後,各種美術漸離宗教而尚人文。至於今日,宏麗之建築多為學校、劇院、博物院。而新設之教堂,有美學上價值者,幾無可指數。其他美術,亦多取資於自然現象及社會狀態。於是以美育論,已與宗教分合之兩派。以此兩派相較,美育之附麗於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養之作用,而轉以激刺感情。蓋無論何等宗教,無不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之條件。回教之謨罕默德,左手持《可蘭經》,而右手持劍,不從其教者殺之。基督教與回教衝突,而有十字軍之戰,幾及百年。基督教中又有新舊教之戰,亦亙數十年之久。至佛教之圓通,非他教所能及。而學佛者拘牽教義之成見,則崇拜舍利受持經懺之陋習,雖通人亦肯為之。甚至為護法起見,不惜於共和時代,附和帝制。宗教之為累,一至於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為之也。鑒激刺感情之弊,而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已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蓋以美為普遍性,決無人我差別之見能參入其中。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溫,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則不然。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遊之,人亦遊之;我無損於人,人亦無損於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與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園之花石,農事試驗場之水木,人人得而賞之。埃及之金字塔、希臘之神祠、羅馬之劇場,瞻望賞歎者若干人,且歷若干年,而價值如故。各國之博物院,無不公開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時供同志之賞覽。各地方之音樂會、演劇場,均以容多數人為快。所謂獨樂樂不如人樂樂,與寡樂樂不如與眾樂樂,以齊宣王之惛,尚能承認之,美之為普遍性可知矣。且美之批評,雖間亦因人而異,然不曰是於我為美,而曰是為美,是亦以普遍性為標準之一證也。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復有人我之關係,遂亦不能有利害之關係。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畫之牛,韓幹所畫之馬,決無對之而作服乘之想者。獅虎,人之所畏也,而蘆溝橋之石獅,神虎橋之石虎,決無對之而生搏噬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實也,而吾人賞花,決非作果實可食之想。善歌之鳥,恒非食品。燦爛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審美之觀念對之,其價值自若。美色,人之所好也,對希臘之裸像,決不敢作龍陽之想。對拉飛爾若魯濱司之裸體畫,決不敢有周昉秘戲圖之想。蓋美之超絕實際也如是。且於普通之美以外,就特別之美而觀察之,則其義益顯。例如崇閎之美,有至大〔至〕剛兩種。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見天水相連、茫無涯涘。又如夜中仰數恒星,知一星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頓覺吾身之小雖微塵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為所有。其至剛者,如疾風震霆、覆舟傾屋、洪水橫流、火山噴薄,雖拔山蓋世之氣力,亦無所施,而不知何者為好勝。夫所謂大也、剛也,皆對待之名也。今既自以為無大之可言,無剛之可恃,則且忽然超出乎對待之境,而與前所謂至大至剛者肸合而為一體,其愉快遂無限量。當斯時也,又豈尚有利害得喪之見能參入其間耶!其他美育中如悲劇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貪戀幸福之思想。小雅之怨悱,屈子之離憂,均能特別感人。《西廂記》若終於崔張團圓,則平淡無奇,惟如原本之終於草橋一夢,始足發人深省。《石頭記》若如《紅樓後夢》等,必使寶黛成婚,則此書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動人者,正以寶黛之結果一死一亡,與吾人之所謂幸福全然相反也。又如滑稽之美,以不與事實相應為條件。如人物之狀態,各部分互有比例。而滑稽畫中之人物,則故使一部分特別長大或特別短小。作詩則故為不諧之聲調,用字則取資於同音異義者。方朔割肉以遺細君,不自責而反自誇。優旃諫漆城,不言其無益,而反謂漆城蕩蕩寇來不得上。皆與實際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要之美學之中,其大別為都麗之美、崇閎之美(日本人譯言優美、壯美)。而附麗於崇閎之悲劇,附麗於都麗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見,去利害得失之計較,則其所以陶養性靈,使之日進於高尚者,固已足矣。又何取乎侈言陰騭、攻擊異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漸喪其純粹之美感為耶。

(原載《新青年》3卷6號,1917年8月。)

*本文摘錄自《蔡元培選集》,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53-57。標點及數處內文略有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