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

〈文章轉貼:〈羅王之間〉〉

我在《讀書》上發表過一篇關於知識產權的文章,曾涉及羅振玉的《殷虛書契考釋》的著作權問題。最近得見《高陽說詩》,在「箋陳寅恪《王觀堂先生挽詞》」文後的附記中看到傅斯年在《考釋》上親筆批語的轉錄,非常有趣,也是過去未知的得之陳寅恪口述的第一手史料,略云:

民國十六年夏,余晤陳寅恪於上海,為余言王死故甚詳。此書本王氏自作自寫,因受羅貲,遂畀之,托詞自比於張力臣(按,張力臣嘗為顧亭林抄寫《音學五書》)。蓋飾言也,後陳君為王作挽詞,再以此等事叩之,不發一言矣。


此書再版,盡刪附注頁數,不特不便,且實昧於此書著作之體。舉證孤懸,不登全語,立論多難覆核矣。意者此亦羅氏露馬腳處乎?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今日又問寅恪,此書王所得代價。寅恪云:王說,羅以四百元為贈。亟記之。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晚。


此書所論至允,不自嘗甘苦者不能如此明了也。羅振玉以四百元易此書,竟受真作者如此推崇而不慚,其品可知矣。孟真。十九年八月九日。彥堂(董作賓)近自旅順晤羅返云:與之談談殷契文,彼頗有不了解之處,此可記之事也。


傅孟真雖深惡羅振玉,稱之為「羅賊」或「上虞老賊」,但並未持一筆抹殺態度,批語中有一條是:

羅氏老賊於南北史兩唐書甚習,故考證碑志每有見地。若夫古文字學固慒然無知。王氏卒後,古器大出,羅竟閣筆。其偶輯大令尊,不逮初學,於是形態畢露,亦可笑也。


傅斯年在《流沙墜簡》序文上亦有批語:

此書亦王氏一人之作,而羅賊列名者也。


陳寅恪是真能了解王國維的,同在清華執教,深知王氏生平。說到王國維與羅振玉的關係,在王靜安挽詞序中說了一句話,「以朋友之紀言之,友為酈寄,亦待之以鮑叔。」是說得隱約而實際異常刻露的。酈寄是紿呂祿出游,使周勃得入北軍,盡誅諸呂的人,是「賣交」代表人物。在寅恪眼中,羅振玉是怎樣人,是很清楚的。羅振玉花了四百元買下王國維的著作,是陳寅恪親聞王國維所說,在挽王詩中也只有「考釋殷書開盛業,鈎探商史發幽光」兩句,並未細說此中消息,傅斯年再問他時,也就不發一言了。陳先生大概是將這一切都歸之「流俗恩怨榮辱委瑣齷齪之說」,置之不論的吧。

其實發現羅振玉晚年「學力大退」的也不只傅斯年一人。楊樹達在《積微居金文說》中說到羅氏晚年所著《貞松堂集古遺文》,與此前所作矛盾多方,「一人著書,竟忘其前說,雖善忘不至如此。」楊先生認為「世間或云羅氏早年所著書多出王靜安之手,而《貞松堂集古遺文》一書則成於靜安死後,觀上述數事竟與《殷虛書契考釋》之說全不相應,然則人言殆不誣乎。」楊先生舉出了證據,說明「羅氏釋甲文之說不出本人。」都是無從辯解的,只用羅氏「晚年精力苦不給矣」一句空話是解釋不了的。

據說陳夢家曾見羅的《考釋》手稿,此稿不知是全稿或零篇札記,今當尚存,也許是可以論定此一公案的物證,希望能再現於今日,以決此疑。


*文章出處:
此文收入黃裳編著:《黃裳書話》,北京:北京出版社,1996年10月初版,頁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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