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 星期四

南炳文:〈沈周首次游南京十一歲、十五歲兩說皆誤辨〉

提要明代著名書畫家、詩人沈周,為接受糧長年度任務,曾代父赴南京聽宣聖旨,此為其人生經歷中一項影響大之事件。但其發生年代,由文徵明為其作行狀起,一直誤記傳世,共有年十一、年十五兩説。兹據明代制度及沈周現存詩文等詳密考證,得出年三十四之真相,使歷史上地位甚高之此位大藝術家、詩人的人生道路更為清晰。

關鍵詞沈周、聽宣敕諭、年代

引言

明代著名書畫家、詩人沈周,一生中曾兩次赴南京。《明史》卷二九八收有其傳記,其中記其首次南京之行,稱:「年十一,遊南都,作百韻詩,上巡撫侍郎崔恭。面試《鳳凰臺賦》,援筆立就,恭大嗟異。」[1]這段話中的「年十一」之説,應加辨證。

《明史》的這一説法,承自王鴻緒《明史稿》列傳一七四《隱逸傳》(敬慎堂本),兩者上引一段文字完全相同。而王稿的這一段記載,則承自萬斯同《明史》卷三九六《隱逸傳沈周》(《續修四庫全書》本),但萬斯同《明史》中有一字與王稿不同:「年十一」作「年十五」。於是,在《明史》及其擬稿中便出現了兩説。而該兩説同樣存在於其他文獻中。如嘉靖本《甫田集》及康熙本《甫田集》中之《沈先生行狀》、崇禎《耕石齋石田集》卷十《石田先生事略》、錢謙益《列朝詩集》第六册《石田先生沈周》小傳(中華書局2007年本)、乾隆《長洲府志》卷二四《人物》,皆作「年十五」(以上所述中,嘉靖本《甫田集》筆者尚未找到,其記載狀況係據1993年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陳正宏《沈周年譜》所記轉述);而據内府藏本抄成之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甫田集》中之《沈先生行狀》、同治《蘇州府志》卷八六《人物》十三,皆作「年十一」。

「年十一」説與「年十五」説,孰正孰誤?需要仔細考察,方可給出答案。

一、 年十一及年十五之説皆屬誤記

為了便於討論,兹先將記載此事之最初文獻,即文徵明《甫田集》卷二五《沈先生行狀》(限於條件,所用版本為康熙刻本)中的有關文字摘引如下:

年十五,(代)其父為長,聽宣南京。時地官侍郎崔公雅尚文學,先生為百韻詩上之。崔得詩驚異,疑非己出,面試《鳳凰臺歌》。先生援筆立就,詞采爛發。崔乃大加激賞,曰王子安才也。即日檄下有司,蠲其役。[2]

如所周知,明代在江南等地實行糧長制度,以富户充當,負責税糧的徵收上繳。洪武二十六年(1393)規定:「設糧長去處,委官一員,率領該設糧長正身,務要齊足,定限七月二十日以裹,赴京面聽宣諭,關領勘合,回還辦糧。」[3]永樂十九年,又「令各處糧長勘合,暫於本部(南京户部——引者注)宣諭、給與勘合,每歲先於上年十二月終,咨户部奏請敕諭、齋赴本部(南京户部——引者注)宣諭訖,具本差官齎繳」[4]。此處所引《沈先生行狀》的文字,實乃記述在某年十二月底以前,沈周代替父親以糧長的身份到南京聽取皇帝對下一年辦納税糧的敕諭之事,在這次出行中,因其具有杰出的詩歌創作才能,受到高級官吏崔恭的欣賞,特准免去其家承擔的糧長一役。然而深人研究,將會發現,按之其時的歷史實際和有關制度,此段文字所記事件在沈周年十一或年十五時是不可能發生的。

王鏊《震澤集》卷二九《石田先生沈周墓志銘》(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載:沈周卒於正德四年(1509),享年八十三歲。由之計算,沈周十一歲和十五歲時,當為正統二年(1437)和正統六年(1441)。而這一時期,崔恭擔任何種職務呢?査《明英宗實録》可知,其正式作官起於正統三年四月,由進士被任為户部主事[5],正統十年三月由主事陞知府[6],景泰三年正月,由萊州府知府陞湖廣右布政使[7](原文誤「湖廣」作「庚東」)。又查成化十一年(1475)九月初八日進南京吏部尚書崔恭階資政大夫并賜誥命之制書(原件為河北廣宗原政協主席李雲豪收藏),崔恭任職履歷之前四任為:初任行在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二任本部河南清吏司主事,三任山東萊州府知府,四任湖廣布政司右布政使。由之可知,在正統二年至正統六年,崔恭所任為户部陝西司主事或户部河南司主事。査《明史》卷七二《職官》一,户部陝西司和河南司所分管之政務,除「其分省之事」外,其所兼領「兩京直隸貢賦、及諸司衛所禄俸、邊鎮糧鋪、并各倉場、鹽課、鈔關」諸事中,皆不包括南直隸之事宜;而南直隸之事宜乃由户部四川司兼領(「四川司帶管……南直隸安慶、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徽州、寧國、池州、太平、廬州、鳳陽、淮安、揚州十三府,徐、滁、和、廣德四州」),户部主事之官品為正六品。由此看來,在沈周十一歲或十五歲時,崔恭不過是六品小官,並非高級官員,其分管政務與沈周家鄉南直隸蘇州府之長洲縣毫不相關。此説明,在沈周年十一或年十五時皆不應發生其以糧長聽宣南京而遇崔恭、受賞識、免其糧長徭役之事。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二《賦役》載:「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由此可知,明代百姓服役需至年十六之後,沈周在年十一或年十五時,不到服役年齡,官府當不會允許其承擔關係重大、任務繁雜之糧長徭役,以免誤事。沈周之父沈恒,「以成化十三年(1477)正月晦卒,享年六十有九」[8]。由之推算,正統二年或正統六年,沈周之父沈恒的年齡才二十九歲或三十三歲。另史籍記載中只見其於成化七年(1471)始「患風痺,手足拘攣者六年」[9],以是而卒,未見其於青年、壯年之時曾生疾病或身體衰弱之記載。由之推測,身在中年之沈恒,亦當不會忍心讓年十一或年十五之少年愛子沈周,獨自離家遠行,代己承擔不易應付之糧長重役,承擔不可預測之危險。總之,從明朝之服役年齡規定及沈周父親之身體狀況計,在沈周年十一或年十五時,亦不應發生其以糧長聽宣南京而遇崔恭、受賞識、免其糧長徭役之事。

查《吳都文粹續集》卷四十陳欣《同齋沈君墓志銘》載:「(沈恒)甫冠,選為鄉賦長。」[10]按,萬曆《明會典》卷六六《士庶冠禮》載:「洪武三年定,凡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同書卷七一《庶人納婦》載:「(洪武)三年定,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聽婚娶。」由此可知,凡是年滿十六歲而結婚的男子,當其結婚之時,應皆已行加冠禮,至晚在結婚之當年行之,以示已經成人。沈周之生日在宣德二年(1427)十一月二十一日(《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手稿本《石田稿》第一百三十七頁《題謝蔡丘書》詩之題下注云:「此圖作於宣德二年二月三日,周尚未生。生於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距作圖時尚十越月。」),時其父十九歲,母二十歲(參見《沈周年譜》)。由此推算,其父母結婚當在一、二年前,若以二年計,則為洪熙元年(1425)父十七歲時,换言之,其父加冠年齡不會晚於洪熙元年十七歲時。由此而解讀前引《吳都文粹續集》之文,則可得出如下結論:沈周之家當約洪熙元年始,已承擔糧長之徭役。

查《石田稿》之手稿影印本,其十四葉載有《送邵明府》長詩,此詩據《沈周年譜》考證,詩中所稱之「邵明府」,乃指餘姚人邵昕,其於正統二年至正統十一年任職於長洲縣,擔任略低於知縣之官職,此詩寫於天順四年冬。這一考證正確不誤,筆者已作覆核。此詩中稱:「昔公戴政長洲苑,我時丱角在童稚,家君率拜廳事所,梧竹高標能省記。家君執事米鹽末,青眼相看見高誼。十年存録如一日,一家負荷無不至。我有高祖老不出,筐篚來致尊賢意。」「貳政」,意為副手。《明史》卷七五《職官》四載:「(縣設)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所謂「昔公貳政長洲苑」,即指往昔邵昕擔任長洲縣之縣丞職務。「執事米鹽末」,意為擔任糧長之役。此處所引數句,乃叙邵昕任職長洲縣丞之十年間,沈周之父承擔糧長之徭役,受到邵昕的關懷照顧。按,詩中有「我時丱角在童稚」之語,而其人實於正統九年(1444)十八歲結婚(據《沈周年譜》),其加冠禮當行於此年或前一年(正統八年),則其能稱「丱角在童稚」之年即幼年、少年時期,準確地講,在邵昕任長洲縣丞期間,只有七年或八年之長(即正統二年至正統八年、或正統二年至正統九年)。這便使本詩所叙沈周之父擔任糧長之時期,可有十年之長及七至八年之長兩種解釋。其實,此種顧慮不必産生。詩之用語,為了字數、用韻、形象等原因,常用約略説法,讀者不必過於拘泥。七至八年之長,在十年之久中居於絶大部分,對於本詩中「丱角在童稚」所指之時段,可以看作與本詩中下文所稱之「十年」,並無區别。據此可知,文獻中已可證明,沈周之家在正統二年至十一年,仍在承擔着糧長之徭役。

李應禎撰《沈啓南妻陳氏墓志銘》載:「(啓南曰)景泰間(14501456),苦饑墊,食薦不繼,又長鄉賦,累償者數,吾妻則盡脱簪珥以應,無吝色。」[11]按,啓南,沈周字;所謂「長鄉賦」,即承擔糧長之徭役。據此可知,景泰年間沈周之家也在承擔着糧長之役。

明代民户之承擔糧長徭役,在洪武年間實行屢世相承制。永樂後漸有改為每年一换者。宣德初,復行永充法。嘉靖中相繼行輪充法與朋充法。萬曆初行里甲排年法。其中江西、湖廣、江北揚州等府及福建,較早改為里甲催征,正德中浙江、南直隸始行朋充法[12]。據此,蘇州府長洲縣在洪熙、宣德、正統、景泰,以至天順、成化間,當一直在實行糧長永充制。這樣,上述三個沈周家於洪熙、正統、景泰年間承擔糧長徭役之文獻記載,當顯示其家起碼在洪熙、宣德、正統、景泰四朝,應或許一直承擔着糧長之役。這一推測,又為判斷在沈周年十一或年十五時,皆不應發生其以糧長聽宣南京而遇崔恭、受賞識、免其糧長徭役之事,提供了又一項證據;因為倘沈周年十一或年十五時發生其事,起碼景泰年間就不應存在沈周之家承擔糧長徭役的情形。

二、 「年三十四」當屬歷史之真實

沈周之首次南京之行,究竟發生在哪一年呢?答案是應為「年三十四」時,即天順四年時。

第一個證據為沈周在年三十五時至少寫過五首以「息役」「退役」為題之詩(參見《沈周年譜》;此五首詩之寫作年代,筆者已作覆核而無誤)》這些詩包括《息役即興》、《退役即興寄沈廷佐》、《息役即興》三首。其《息役即興》詩中稱:「塵世忽驚春薨婆,歸來看月在煙羅。」此表明該詩作於該年之暮春,(據其「春薨婆」、「煙羅」可知;「煙羅」意謂草樹茂密、煙聚羅纏,乃暮春景象)。其《息役即興》三詩之一稱:「鴻鵠逃網羅,高秋正冥冥。」其《息役即興》三詩之三稱:「決渠灌廣成,還堪漱清寒。」其《退役即興寄沈廷佐》詩中稱:「林屋夜涼黄葉下,水莊秋净白雲飛。」所謂「高秋」、「漱清寒」、「黄葉」、「秋净」,皆為秋暮景象,表明其《息役即興》三首及《退役即興寄沈廷佐》詩,皆寫於該年之暮秋(以上所引數詩之語,皆摘自《續修四庳全書》本《石田稿》中,下同)。從這些詩之寫作時間看,沈周此次免役之發生當在其年三十五即天順五年之春天。另,在一年之中,沈周連續為「息役」、「退役」賦詩五首,表明其對此事極為重視,由此可見當時其所息、所退之役,肯定不會是一時一事之普通徭役,而應是對之危害甚大甚久之役,就明代江南地區之徭役狀況言之,這種徭役,當是糧長而無疑。在前引沈周寫於天順四年(時年三十四歲)之《送邵明府》詩中,作者稱其家因「執事米鹽末」,即承擔糧長徭役,其父需帶領家人拜縣丞於「廳事所」,即不得不出入官府;稱到了寫作此詩之時,因「人事非夙昔」,即地方官换了人,對其家停止照顧等,其家更被搞得「叢委叵當官府累」。而前述五詩中所談「息役」之好處,正好與此相對,稱「不聞官長呵,脾肉今再生」(《息役即興》三首之一);「城府日已遠,人事日已稀」(《息役即興》三首之二),這也表明,其所息、所退之役當即糧長。前文曾叙及,文徵明所撰《沈先生行狀》中所記沈周之赴南京聽宣,乃為記某年十二月底以前,沈周代父親以糧長的身份到南京吏部聽取皇帝對下一年辦納税糧的敕諭之事。由此推斷,沈周之赴南京聽宣,應當發生在上述退役、息役詩寫作時間的上一年,亦即此次息沈周家糧長之役的上一年,確切言之即天順四年、其年三十四之時。

上引文徵明所撰《沈先生行狀》,稱沈周首次赴南京聽宣而得免糧長之役時,是得到崔恭的欣賞且下此指令。這便説明,這時崔恭所任職務當有此職權。査崔恭之任職經歷,除上文提及之户部主事兩任、萊州知府一任和湖廣右布政使一任外,後來還曾任江西左布政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撫南直隸管理糧儲、吏部左侍郎、吏部尚書、南京吏部尚書(參見《國朝列卿紀》卷二五《吏部尚書行實》、成化十一年崔恭進階資政大夫并賜諧命之制書、民國《廣宗縣志》卷九《金石略》所載《崔莊敏公賜謚碑》)。這些職務中,只有作為南直隸地方最高官員之南直隸巡撫,方有下令免除南直隸長洲縣人沈周之家糧長徭役的職權。崔恭之擔任南直隸巡撫在於何時呢?《國朝典故》卷四八所載李賢《天順日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4月出版)載:「(天順)四年十二月六日,上於奉天門朝罷召賢曰:『吏部右侍郎不可久缺,況尚書王翱年老,早得一人習練其事。』命與翱訪其人,得巡撫南直隸副都御史崔恭。明日早,於文華殿具奏,上喜,以為得人,以山東布政劉孜代巡撫。」[13]《明英宗寳録》載:「陞山東布政使劉孜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支從二品俸,巡撫蘇松等府。」[14]同書卷三百二十四載陞巡撫直隸左副都御史崔恭,為吏部左侍郎,仍食從二品俸。」[15]由以上三段文字可知,崔恭此次由南直隸巡撫調任吏部左侍郎,乃為醖釀於天順四年十二月上旬,最初擬任命為吏部右侍郎,而至天順五年正月下旬正式調動時,改為吏部左侍郎。而劉孜之被正式任命為南直隸巡撫以接替前任崔恭,已至天順四年十二月下旬。將當時的交通條件和春節來臨等因素考慮進去,崔、劉二人之互相交接,當至早在天順五年二月之中,换言之,崔恭之離開南直隸巡撫一任,不應早於天順五年二月。按,崔恭之始任南直隸巡撫,在天順二年六月。[16]總上可知,崔恭之擔任南直隸巡撫,應在天順二年六月至五年二月期間。談論至此,為確認沈周之首次赴南京聽宣發生在天順四年(其年沈周三十四歲),又增加了一個證據,因為這時崔恭確實有決定此事之職權。他當是天順四年年底在南京向下屬有司(包括蘇州府及長洲縣的有關官員)發出了免除沈周一家自下一年起糧長徭役之指令(即前引《沈先生行狀》之所謂「檄下有司,蠲其役」),這一指令到第二年即天順五年之春天落到了實處,其消息並傳到了沈周的家中(沈周《息役即興)詩之「塵世忽驚春襄婆」一語,當即其如實寫照)。

《耕石齋石田詩鈔》卷六收有沈周的《丹陽道中》、《約史明古不至》、《吳元玉邀賞牡丹迨夜》、《别金陵》、《神樂觀留别祖席諸君》等五首詩(崇禎十七年瞿式耜刻本)。此五首詩,被明記寫於成化乙巳(二十一年)。其詩中或稱「廿年重踏舊京塵」、「趁他花柳未分春」(《丹陽道中》);或稱「仙舟望不到玄都,近信虚傳過太湖」(《約史明古不至》);或稱「蔣廟亂山雲罨樹,秦淮落日水增波」(《别金陵》);或稱「扁舟東去須乘急,還剩家園數日春」(《神樂觀留别祖席諸君》)。此等所稱或直接講説南京之地(「舊京」、「玄都」),或直接講説南京之名勝、景觀、特有衙門場所(「蔣廟」、「秦淮」),或明確講説時令所在為春季(「花柳未分春」、「數日春」)。其中有一首詩正文中並未明確講明地點南京,但詩題却赫然寫上了南京人作主請客之事(《吳元玉邀賞牡丹迨夜》。按,吳元玉,名吳理,元玉其字,江寧人[17])。如上説明,沈周當在成化二十一年春天,第二次赴南京遠遊。在此,其「廿年重踏舊京塵」一句應特别加以注意,由此句可知,其第二次赴南京,上距第一次赴南京,應為二十年,或二十年左右(詩中記年因受字數、平仄等限制,常以整數約略記之)。按,成化二十一年為公元1485年;上推二十年為1465年,公元1465年以明朝年號紀年為成化元年。然查與沈周有關之歷史文獻,不見其曾於此年中前往南京之記載。再將前述沈周首次赴南京「年十一」(正統二年,1437)、「年十五」(正統六年,1441)及「年三十四」(天順四年,1460)三説的時間,與成化二十一年第二次赴南京相對比,得出的結論分别為相距四十八年、四十四年、二十五年。又,沈周之聽宣南京,如上所述應在所領服役任務之年的上一年年底前,其因此而離開南京、回到故鄉,很可能已到聽宣年下一年之年初,這樣,此處所推算出之距成化二十一年有四十八年、四十四年、二十五年之結論,則可變為四十七年、四十三年、二十四年。如此看來,以上三説中,惟有「年三十四」(即天順四年)之説符合「廿年重踏舊京塵」的含義,因為其距成化二十一年之年數,為二十五年或二十四年,約略言之,皆可稱為廿年。至此,應該説,沈周年三十四赴南京聽宣之説是千真萬確、不可動摇的。

三、 舊説「年十一」、「年十五」誤記緣由試解

關於沈周赴南京聽宣時間之兩種誤記,皆源自文徵明《甫田集》卷二五之《沈先生行狀》。因而探兩種誤記之源,即是尋找該行狀誤記之根源。前文已引述該行狀所記崔恭蠲其糧長摇役的文字,由這段文字看,似乎崔恭作出這一決定的原因只有一個,即出於對沈周擅長詩歌創作的賞識。但如所周知,明代糧長之役,乃屬户役,並非針對某户之某一人,因而崔恭之作出這一決定,自必將其全家與此役有關之男子狀況全部加以考察。沈周家中在天順四年沈周赴南京聽宣時的男子狀況如何呢?綜合各種資料可知,除沈周外,共有如下五人:

第一,沈周祖父沈澄,據《沈周年譜》,其卒於天順七年,年八十八,由此推算,其於天順四年當為八十五歳。

第二,沈周之父沈恒,據吳寬《家藏集》卷七〇《隆池阡表》[18],其於成化十三年正月卒,年六十有九,由此推算,天順四年其已五十二歲。

第三,沈周弟沈召,據《石田先生集》(萬曆四十三年陳仁錫刻本)七言律三《七月十四日聞王怡節訃》,成化八年七月十三日卒,時年約四十,則天順四年約二十八歲(參見《沈周年譜》)。但其人「病瘵」[19](《甫田集》卷二五《沈先生行狀》)。《醫宗金鑑.雜病心法要訣.癆瘵總括》注:「久病癆疾而名曰瘵。」

第四,沈周長子沈雲鴻,據《甫田集》卷二九《沈維時墓志銘》,其生於景泰庚午元年(1450),卒於弘治壬戌(十五年,1502),時年五十有三,則天順四年為十一歲。

第五,沈周次子,未名,據《沈周年譜》,生於景泰元年(1450)後,卒於天順七年前。則倘此子在天順四年已出生且尚在世,其年齡亦應小於十一歲,至大為十一歲。

由上可知,在沈周於天順四年赴南京聽宣時,其家男子,除沈周外之五人,一個年超六十歲,屬於不可令其服役之人;一個雖未超過六十歲,但已年過五十,年齡偏大,且為沈周之父,令其服役則會出現免其子而役其父之情形,在提倡孝道之明朝,此類事情斷不可行;一個雖年屬青壯,但身患重病,令其服役難於實現;兩個年未成丁,同樣不可服役。據此而設身處地為崔恭考慮,定然會得出結論:崔恭之免除沈周之家的糧長徭役,除了出於對沈周擅長詩歌創作之賞識外,另一個重要原因當是除了沈周之外,其家再無可以承當此役之人。文徵明所撰《沈先生行狀》漏寫這一不可忽視之原因,當是除誤記沈周之年齡外,其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失誤。

然而討論至此,上文中提到的天順四年沈周之子沈雲鴻之年齡為「十一歲」,應當引起特别的關注。沈周赴南京聽宣時,其子沈雲鴻年齡正好是十一歲,並且其子沈雲鴻之年齡亦是崔恭決定其家免役與否時必然會考慮的一個條件,於是,十一歲與沈周南京聽宣便具有了一定的關聯,稍有不慎,難免混淆,發生張冠李戴的訛誤。文徵明生於成化六年(1470)(此由《甫田集》附《先君行略》中記文徵明卒於嘉靖己未,即三十八年、卒年九十可以推知),其上距天順四年(1460)沈周赴南京聽宣已整整十年;文徵明撰寫《沈先生行狀》時不會早於正德壬申(七年,1512),其上距天順四年沈周赴南京聽宣更已長達五十二年以上(參見《沈先生行狀》)。於是,文徵明無機會親見天順四年沈周赴南京聽宣之事之發生,其撰寫《沈先生行狀》雖自稱「某辱再世之游,耳受目矚,知先生為詳」[20],但其描述此事,當基本上靠耳聽前人之傳述。這便難免前人在傳述中致誤,將沈周兒子的年齡誤作沈周本人的年齡,從而導致文徵明在《沈先生行狀》中隨之而誤記。文徵明在《沈先生行狀》中誤記沈周年十一赴南京聽宣之根源,當即在此。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甫田集》乃抄自内府藏本。如所周知,内府藏本一般質量較高,因此此本之作「年十一」當即文徵明最初所撰《沈先生行狀》之原貌。嘉靖本等《甫田集》之作「年十五」,當為後來所改動,其加改動之原因,或為念及十六成丁的規定,感到「年十一」不合服役之法律年齡限制,且如此幼小,亦難於承擔如此大事,經過改動之後,可使之在第二年具體催辦税糧時,年齡達到十六,不再違法,且承辦能力比「年十一」也會提高許多。然而,這一改動,並未使之真正達到合法,因為到南京聽宣一事,已在正式履行糧長徭役之職責,其年十五時踐行之,仍非合法。另外,這一改動後形成的説法,仍舊在歷史記載中得不到與之相呼應的可信資料,其所得到的只有一條條將之否定的確切記録,本文的上述論述已經充分地説明了這一點。

文徵明在《沈先生行狀》中誤記沈周赴南京聽宣年齡之同時,還誤記了崔恭處理此事時所擔任的職務。如上所述,這時崔恭的職務是正由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撫南直隸改任吏部左侍郎的過程之中,而其中一度設想改任吏部右侍郎而最後決定實行的是吏部左侍郎。但《沈先生行狀》中却記為「地官侍郎」(見前引文)即户部侍郎,此顯然為誤記。另外,文徵明在《沈先生行狀》中還記當時沈周曾向崔恭上「百韻詩」(見前引文),且正是由此而引起崔恭對沈周的重視。但査遍所有的文獻,沈周所有的詩作中,只有《落花五十首》(參見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石田詩選》)可稱得起百韻詩。但據《耕石齋石田詩鈔》卷八,此詩始撰於弘治甲子(十七年,1504),而後陸續補作而成。弘治十七年,沈周年已七十八歲,其年三十四獻詩崔恭時比之早四十四年以上。可見,沈周在年三十四時所獻給崔恭者,一定不是此詩。那麽,是否可以假設:其時所獻者確為百韻詩,今天看不到乃是因其已經失傳。這種假設的回答只能是「不可能」三個字。因為此詩既能引起崔恭的髙度賞識,一定其詩有難得的優長之處;這樣的既有優長之處並給沈周帶來榮譽的佳作,熱心保留自作詩篇的沈周(今存有收詩止於成化癸卯十九年的沈周手稿本《石田稿》一書,可以説明此一判斷),不可能任其失傳、不加珍惜。唯一可以相信的是,當時沈周呈送崔恭的詩,一定不是百韻詩,而為一首或一組較長但達不到百韻的、有相當高水平的佳作。由此看來,文徵明撰《沈先生行狀》的這一記載又屬誤記。上述兩個誤記之發生,當亦因文徵明誤信了前人的誤傳。這兩個誤記的存在,當使文徵明《沈先生行狀》關於沈周南京聽宣之記載,更顯露出其存在失準之缺陷。而此在論定其「年十一」説之屬誤記上,則當增加了一份新證據。

前文已經根據陳頎《同齋沈君墓志銘》等文獻考出,沈周之家約於洪熙元年(1425)開始承擔糧長之役。前文又考出,沈周之家到天順五年(1461)春天才正式免除了此役。由此計算,沈周之家承擔糧長之役凡三十七年。由於糧長之役屬户役,而沈周之家承擔糧長之役開始於沈周之父沈恒(見上文),在沈周之家天順五年正式脱去糧長之役時,沈周之父沈恒仍健在,且年齡為五十二歲,没有超過法定服役最高年齡六十歲(見上文),因此沈周之家所承擔的糧長播役在名義上沈周之父沈恒仍是掛名者或責任人。由此説來,沈周之父沈恒擔任糧長徭役之年限,應為三十七年。然而陳頎《同齋沈君墓志銘》中,在記述了沈周之父沈恒「逋冠,選為鄉賦長」之後,緊接下文為:「不得已役於官者七年有餘,非其志也」。這一記載顯然是錯誤的。其此誤由何而來呢?倘將其「七年」與上文論定的沈周之父沈恒實際作為沈周之家糧長徭役責任人之「三十七年」,放在一起加以思考,就會很容易認定,前者乃是因故脱漏了「三十」二字,而導致了失誤。當除去注意到「三十七年」與「七年」之相異外,又特别關注兩者還有皆含「七年」字樣之相同時,似乎又可對「三十七年」之正確不誤更為增加信心;由此更進一步推想,似乎也可由此而對沈周於天順四年赴南京聽宣之説,進一步堅信不疑。

*本文摘錄自:《文史》2015年第4輯,總第113輯,頁111-120


[1] 《明史》卷二九八《隱逸》,中華書局,1974年,第7630頁。
[2] 文徵明《甫田集》卷二五《沈先生行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273冊,第184頁。
[3] 萬曆《明會典》卷二九《徵收》。
[4] 萬曆《明會典》卷四二《南京戶部》。
[5] 《明英宗實錄》卷四一,正統三年四月己巳,第803頁。
[6] 《明英宗實錄》卷一二七,正統十年三月癸卯,第2549頁。
[7] 《明英宗實錄》卷二一二,景泰三年正月己未,第4573頁。
[8] 吳寬《家藏集》卷七〇《隆池阡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55冊,第686頁。
[9] 錢穀《吳都文粹續集》卷四〇,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86冊,第294頁。
[10] 錢穀《吳都文粹續集》卷四〇,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86冊,第294頁。
[11] 轉引自陳正宏《沈周年譜》,復旦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55頁。
[12] 參見梁方仲《明代糧長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
[13] 李賢《天順日錄》,鄧世龍《國朝典故》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1130-1131頁。
[14] 《明英宗實錄》卷三二三,天順四年十二月丙申,第6697頁。
[15] 《明英宗實錄》卷三二四,天順五年正月丙寅,第6710頁。
[16] 《明英宗實錄》卷二九二,天順二年六月丁卯,第6238頁。
[17] 參見《叢書集成初編》本《明畫錄》卷三。
[18] 吳寬《家藏集》卷七〇《隆池阡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55冊。
[19] 文徵明《甫田集》卷二五《沈先生行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73冊,第185頁。
[20] 文徵明《甫田集》卷二五《沈先生行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73冊,第185頁。

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

〔明〕吳與弼《日錄》

〔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校閱一過,穆侯識。〕

夢孔子、文王二聖人在南京崇禮街舊居官舍之東廂,二聖人在中間,與弼在西間,見孔聖容貌為詳。欲問二聖人「生知安行之心如何」,又彷佛將文王書一冊在案披玩,似文王世系。(乙巳)

夢侍晦庵先生側,先生顏色藹然,而禮甚恭肅焉,起敬起仰也。

夜枕思宋太宗燭影事,深為太宗惜之。人須有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之心,方做得堯舜事業。不然,鮮有不為外物所移者。學者須當隨事痛懲此心,劃割盡利欲根苗,純乎天理,方可語王道。果如此,心中幾多脫灑伶俐,可謂出世奇男子矣。

與鄰人處一事,涵容不熟。既已容訖,彼猶未悟,不免說破,此間氣為患,尋自悔之。因思為君子,當常受虧於人,方做得益。受虧,即有容也。

食後坐東窗,四體舒泰,神氣清朗,讀書愈有進益。數日趣同,此必又透一關矣。

聖賢所言,無非存天理、去人欲,聖賢所行亦然。學聖賢者,舍是何以哉。

文公先生與學者論躬行云:「若易時,天下無數聖賢了。」噫,實用其力者,方知其難,可勝歎哉。

日夜痛自點檢且不暇,豈有工夫點檢他人?責人密,自治疎矣,可不戒哉。明德、新民雖無二致,然己德未明,遽欲新民,不惟失本末先後之序,豈能有新民之效乎?徒爾勞攘成私意也。

貧困中事務紛至,兼以病瘡,不免時有憤躁。徐整衣冠讀書,便覺意思通暢。古人云:「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利器。」又云:「若要熟,也須從這裡過。」然誠難能難能,只得小心寧耐做將去。朱子云:「終不成處不去,便放下。」旨哉言也。

文公謂延平先生終日無疾言遽色,與弼常嘆何修而至此,又自分雖終身不能學也。文公又云:「李先生初間也是豪邁底人,後來也是琢磨之功。」觀此,則李先生豈是生來便如此,蓋學力所致也。然下愚末學,苦不能克去血氣之剛,平居則慕心平氣和,與物皆春,少不如意,躁急之態形焉。因思延平先生所與處者豈皆聖賢,而能無疾言遽色者,豈非成湯「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之功效歟?而今而後,吾知聖賢之必可學,而學之必可至,人性之本善而氣質之可化也的然矣。下學之功,此去何如哉。

夜病臥,思家務,不免有所計慮,心緒便亂,氣即不清。徐思可以力致者,德而已,此外非所知也。吾何求哉,求厚吾德耳。心於是乎定,氣於是乎清。明日書以自勉。

南軒讀《孟子》甚樂,湛然虛明,平旦之氣略無所撓。綠陰清晝,熏風徐來,而山林闃寂,天地自闊,日月自長。邵子所謂「心靜方能知白日,眼明始可識青天」,於斯可驗。

與弼氣質偏於剛忿,永樂庚寅,年二十,從洗馬楊先生學,方始覺之。春季歸自先生官舍,紆道訪故人李原道於秦淮客館,相與攜手淮畔,共談日新。與弼深以剛忿為言,始欲下克之之功。原道尋以告吾父母,二親為之大喜。原道,吉安廬陵人,吾母姨夫中允公從子也。厥後克之之功,雖時有之,其如鹵莽滅裂何。十五六年之間,猖狂自恣,良心一發,憤恨無所容身。去冬今春,用功甚力,而日用之間覺得愈加辛苦,疑下愚終不可以希聖賢之萬一,而小人之歸無由可免矣。五六月來,覺氣象漸好,於是益加苦功,逐日有進,心氣稍稍和平。雖時當逆境,不免少動於中,尋即排遣,而終無大害也。二十日,又一逆事排遣不下,心愈不悅。蓋平日但制而不行,未有拔去病根之意。反復觀之,而後知吾近日之病,在於欲得心氣和平而惡夫外物之逆以害吾中,此非也。心本太虛,七情不可有所干。物之相接,甘辛鹹苦,萬有不齊,而吾惡其逆我者,可乎?但當於萬有不齊之中,詳審其理以應之,則善矣。於是中心灑然。此殆克己復禮之一端乎?蓋制而不行者便苦,以理處之則順暢。因思心氣和平,非絕無於往日,但未如此,八九日之無間斷。又往日家和平多無事之時,今乃能於逆境擺脫。懼學之不繼也,故特書於冊,冀日新又新,讀書窮理,從事於敬恕之間,漸進於克己復禮之地。此吾志也,效之遲速,非所敢知。洪熙元年丁巳七月二十一日與弼識於南軒。

南軒柱貼云:「幽靜無非安分處,清閒便是讀書時。」

知止自當除妄想,安貧須是禁奢心。

淡如秋水貧中味,和似春風靜後功。

壁間大書云:「力除閒氣,固守清貧。」

病體衰憊,家務相纏,不得專心致志於聖經賢傳,中心益以鄙詐,而無以致其知;外貌益以暴慢,而何以力於行乎?歲月如流,豈勝痛悼。如何!如何!七月二十六日近暮書於南軒。

數日家務相因,憂親不置,書程間斷,胸次鄙吝,甚可愧恥。竊思聖賢,吉凶禍福,一聽於天,必不少動於中。吾之所以不能如聖賢而未免動搖於區區利害之間者,察理不精,躬行不熟故也。吾之所為者,惠迪而已,吉凶禍福,吾安得與於其間哉。大凡處順不可喜,喜心之生,驕侈之所由起也;處逆不可厭,厭心之生,怨尤之所由起也。一喜一厭,皆為動其中也。其中不可動也,聖賢之心如止水,或順或逆,處以理耳,豈以自外至者為憂樂哉。嗟乎!吾安得而臻茲也?勉旃勉旃,毋忽。七月初二日書於南軒。

處家,少寬裕氣象。

屢有逆境,皆順而處。

理家務後,讀書南軒,甚樂。於此可識本心。

枕上思在京時晝夜讀書不閒,而精神無恙。後十餘年疾病相因,少能如昔精進,不勝痛悼,然無如之何。兼貧乏,無藥調護,只得放寬懷抱,毋使剛氣得撓,愛養精神,以圖少長。噫!世之年壯氣盛者豈少,不過悠悠度日,誠可惜哉。

晝寢起,四體甚暢,中心灑然。安貧樂道,何所求哉。

當念歲月晚而學無成,可懼也。然既往亦不得而追矣。繼今隨精力所到而進,毋怠其志而已。視古人自少至老、始終一致者,不勝其慨愧矣。

一事少含容,蓋一事差,則當痛加克己復禮之功,務使此心湛然虛明,則應事可以無失。靜時涵養,動時省察,不可須臾忘也。苟本心為事物所撓,無澄清之功,則心愈亂,氣愈濁,梏之反覆,失愈遠矣。

觀分門《近思錄》,聞所未聞,熟所未熟,甚有益於自心性情。只感朋友之有是書以相益也。

觀《近思錄》,覺得精神收斂,身心檢束,有歉然不敢少忘之意,有悚然奮拔向前之意。

二月二十八日,晴色甚佳,寫詩外南軒。嵐光日色,曨映花木,而和禽上下,情甚暢也。值此暮春,想昔舞雩千載之樂,此心同符。(丙午)

夜讀《論語》,深感子思之說於目下用功最切,亟當服膺。

夜觀童子照魚,靜聽流水。自悟川上之嘆,及朱子安行體用之旨。

夜立庭間,靜思踐履,篤實純粹。君子不可得也,誠難能也。心所深慕,而無由臻斯境,可勝嘆哉。

觀農。因瘡,藉芳閒,臥塍間,靜極,如無人世。今日雖未看書,然靜中思繹事理,每有所得。

峽口看水,途中甚適。人苟得本心,隨處皆樂,窮達一致。此心外馳,則膠擾不暇,何能樂也。

晁公武謂康節先生隱居博學,尤精於《易》,世謂其能窮作《易》之本原,前知來物。其始學之時,睡不施枕者三十年。嗟乎!先哲苦心如此,吾輩將何如哉!

觀花木與自家意思一般。

看田,至青石橋,遊觀甚適。歸,焚香讀書外南軒,風日和煦,攪景樂甚。讀書,理亦明著,心神清爽。

一日,以事暴怒,即止。數日事不順,未免胸臆時生磊塊。然此氣禀之偏,學問之疵,頓無亦難,只得漸次消磨之。終日無疾言遽色,豈朝夕之力邪!勉之,毋怠。

枕上思近來心中閒思甚少,此亦一進也。

寢起讀書柳陰及東窗,皆有妙趣。晚二次事逆,雖動於中,隨即消釋,怒意未形。逐漸如此揩磨,則善矣。

親農歸。以眼痛廢書。閒閱舊稿。十六、七年之間,歲月如流,而學行難進。俯仰今昔,為之悵然。又感吾親日老,益自淒愴不勝。

大抵學者踐履工夫,從至難至危處試驗過,方始無往不利。若舍至難至危,其它踐履,不足道也。

蒔蔬園中,雖暫廢書,亦貧賤所當然。往親農途中,讀《孟子》,與野花相值,幽草自生,而水聲琅然,延佇久之,意思瀟灑。

小童失鴨,略暴怒。較之去年失鴨,減多矣。未能不動心者,學未力耳。

觀〈草廬文集序〉,諸族多尚功名富貴。恐吾晦庵先生不如是也。惜未覩先生《全集》。

外南軒讀《孟子》一卷,容貌肅然。午後眼痛。四體俱倦,就寢。心無所用。思歸鄉十五年,歷艱實多,不堪回首。

坐外南軒,滌硯、書課。綠陰清晝,佳境可人,心虛氣爽。疑此似躡賢境,惜讀書不博耳。

枕上默誦《中庸》,至「大德必受命」,惕然而思:舜有大德,既受命矣;夫子之德,雖未受命,卻為萬世帝王師,是亦同矣。嗟乎!知有德者之應,則宜知無德者之應矣,何修而可厚吾德哉。

夜徐行田間,默誦《中庸》,字字句句,從容詠歎,體於心,驗於事,所得頗多。

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倖。燈下讀《中庸》,書此,不肖恆服有效之藥也。

與一鄰人談及不肖稍能負重,私心稍悅。

每日勞苦力農,自是本分事,何慍之有?「素貧賤,行乎貧賤。」

小女瘡疾相纏,不得專心讀書,一時躁急不勝。雖知「素患難,行乎患難」,然歲月不待人,學問之功不進,不得不憂也。其實亦因早年蹉跎,過了好時節,以致今日理會不徹。三十年前好用工,何可得耶?

緩步途間,省察四端,身心自然約束,此又靜時敬也。

知弗致,己弗克,何以為學?(丁未)

因暴怒,徐思之,以責人無恕故也。欲責人,須思吾能此事否。苟能之,又思曰:吾學聖賢方能此,安可遽責彼未嘗用功與用功未深者乎?況責人此理,吾未必皆能乎此也。以此度之,平生責人,謬妄多矣。戒之戒之。信哉「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也。

因事知貧難處,思之不得,付之無奈。孔子曰「志士不忘在溝壑」,未易能也。又曰「貧而樂」,未易及也。然古人恐未必如吾輩之貧。夜讀子思子素位不願乎外及遊呂之言,微有得。遊氏「居易未必不得,窮通皆好;行險未必常得,窮通皆醜」,非實經歷,不知此味誠吾百世之師也。又曰「要當篤信之而已」,從今安敢不篤信之也。

觀《文章正宗》,感學德無進。四十向逼,終於小人之歸。豈勝悲痛?

以事難處,夜與九韶論到極處,須是力消閒氣,純乎道德可也。倘常情一動,則去道遠矣。

枕上熟思出處進退,惟學聖賢為無弊。若夫窮通得喪,付之天命可也。然此心必半毫無愧,自處必盡其分,方可歸之於天。欲大書「何者謂聖賢?何者謂小人?」以自警。

自今須純然粹然,卑以自牧,和順道德,方可庶幾。嗟乎!人生苟得至此,雖寒饑死,刑戮死,何害為大丈夫哉!苟不能然,雖極富貴,極壽考,不免為小人。可不思以自處乎!

與學者授《論語》,讀「至年四十而見惡焉,其終也已」,不覺惕然。與弼年近四十矣。見惡者何限?安得不深自警省,少見惡焉,斯可耳。

燈下外南軒,觀年二十時所作《論》三篇,不勝悲嘆何者,昔時志向的然以古聖賢為可學可至,今逡巡苟且二十年。多病侵陵,血氣漸衰。非惟不能至聖賢,欲求一寡過人,且不可得。奈何?奈何?安得好學茂年,痛傾此意!

學德無成,而年光空老,平生之志不得遂矣。感恨何窮?無容此身,傷哉!

凡事誠有所不堪,君子處之,無所不可,以此知君子之難能也。

胡生談及人生立世,難作好人。僕深味之。嗟夫,見人之善惡,無不反諸己,可也。(戊申)

讀《易》倦,觀《晦菴先生年譜》。慨先哲之精勤,愧駑輩之滅裂。惘然自失,奈之何哉?據今地位,努力向前。

途間與九韶談及立身處世,向時自分不敢希及中庸,數日熟思,須是以中庸自任,方可無忝此生,只是難能,然不可畏難而苟安,直下承當,可也。

讀罷,思債負難還,生理蹇澀,未免起計較之心。徐覺計較之心起,則為學之志不能專一矣。平生經營,今日不過如此。況血氣日衰一日,若再苟且因循,則學何可向上?此生將何堪?於是大書「隨分讀書」於壁以自警。窮通得喪、死生憂樂,一聽於天,此心須澹然一毫無動於中,可也。

倦寢,夢寐中時時驚恐為過,時不能學也。

與九韶痛言:為學不可不勇。而此公自無奮發激昂、拔俗出群之志。予歸,深為之太息。徐思,方自悼不暇,安有工夫於他人耶!嗚呼,日進無疆,屬之己乎,屬之人乎。勉之又勉,勿為外物所困。

近晚往鄰倉借穀,因思舊債未還,新債又重,此生將何如也?徐又思之,須素位而行,不必計較。「富貴不淫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然此心極難,不敢不勉。貧賤能樂,則富貴不淫矣。貧賤富貴,樂與不淫,宜常加警束,古今幾人臻斯境也。

早枕思處世不活,須以天地之量為量,聖人之德為德,方得恰好。嗟乎,安得同志共勉此事。

處大事,不能盡善,意甚怏怏,兼以寒疾時作,風足攻人,讀書工夫間斷,昏昏竟日。痛感!何由得入聖賢境界也。

早枕思當以天地聖人為之準則,因悟子思作《中庸》,論其極致,亦舉天地之道以聖人配之,蓋如此也。嗟夫!未至於天道,未至於聖人,不可謂之成人,此古昔英豪所以孜孜翼翼終身也。

食後處事暴,彼雖十分不是,然我應之自當從容。徐思,雖切責之,彼固當得,然不是相業。

人生但能不負神明,則窮通死生,皆不足惜矣。欲求如是,其惟慎獨乎!董子云:「人之所為,其美惡之極,乃與天地流通,往來相應。」噫!天人相與之際,可畏哉!

人須整理心下,使教瑩淨,常惺惺地,方好。此「敬以直內」工夫也。嗟夫!不敬則不直,不直便昏昏倒了,萬事從此隳,可不懼哉!

與友人夜別徐家山。歸思一日,數事頗當。

凡事須斷以義,計較利害便非。

貧病相因,讀書不前,何以為力行之資。

人須於貧賤患難上立得腳住,克治粗暴,使心性純然。上不怨天,下不尤人,物我兩忘,惟知有理而已。

觀《晉史》,成帝見王導必拜,及幸其宅,拜其妻。反覆詳其始末,為之掩卷太息。丈夫際遇如此,而功烈不過若是。其付託之重,不減伊周。而致主澤民,視伊周何如哉?雖其志安於小成,亦學力有所不逮耳。信知人生須自幼力學,期於踐形必臻極,然後為無愧也。孔子曰:「居則曰:不吾知也。如或知爾,則何以哉?」又曰:「用之則行。」嗚呼!安得反西飛之日而痛加學歟?

今日覺得貧困上稍有益。看來人不於貧困上著力,終不濟事,終是脆懦。

教人須是循循善誘。

玩《中庸》,深悟心學之要,而歎此心不易存也。

克己逡巡,無所成就。四十而見惡焉,其終也已。

熟思平生歷試,不堪回首。間閱舊稿,深恨學不向前,身心荒怠,可憂可愧。今日所當為者,夙興盥櫛,家廟禮畢,正襟端坐,讀聖賢書,收斂此心,不為外物所汨,夜倦而寢,此外非所當計。窮通壽夭,自有命焉,宜篤信之。

數日守屯困工夫,稍有次第。須使此心泰然,超乎貧富之外,方好。

觀史,時見古人卓卓之行,不勝感激,益思自奮。

當學之難進,乃見希賢之易也。

心是活物,涵養不熟,不免搖動。只常常安頓在書上,庶不為外物所勝。

看乙巳年日新簿,惕然於心。繼讀《論語》,觀聖賢教人丁寧之意,益思自奮,須用刻苦。

以事暴怒,即悔之。須持其志,毋暴其氣。

應事後,即須看書,不使此心頃刻走作。

數日養得精神差好,須節節接續去,莫令間斷。

上無師,下無友,自己工夫又怠,此生將何堪耶!

細觀《近思錄》,乃知聖賢教人之法,備在方策。而自己學力未至,以致齷齪無量,安得良朋共執此文,細細講明,以為持己處事之資也。

斬截日新。

精白一心,對越神明。

經旬,學德廢怠。夢寐中亦屢悵嘆。為小女授《論語》,感聖人之微言,悚然思奮。安得良朋輔我此志?

途逢故人,兩鬢已斑,不覺愴然。問其年方四十。頃之,此公熟視予鬢亦已斑矣。益為悽惻,久之方別。既而思平生碌碌,只此衰謝。少壯不努力,老大徒悲傷。豈不信哉?夜歸,書此於東窗。噫,書又終可得而讀耶,君子果不可得而成耶。

新居栽竹。夜歸,吾妻語予曰:「昨夜夢一老人攜二從者相過,止於門,令一從者入問:『與弼在家否?』答云:『不在家。』從者曰:『孔夫子到此相訪,教進學也。』」與弼聞之,為之惕然而懼,躍然而喜,感天地而起敬者再三,脊背為之寒慄。自此以往,敢不放平心氣,專志於學德乎?敢吝駑駘之力乎?

往新居授書,甚喜。學有新益。

聞友人所為顛倒,益自警省,實下工夫。

看《禮記》,倦寢。思平生經歷之艱,益嘆古人之不易學。

看《語略》,惕然。憂念學德不進,何以立世?(已酉)

苟一毫不盡其道,即是自絕於天。

坐門外,圖書滿案,子弟環侍。乘綠陰,納清風,群物生意滿前,而好山相賓主。覽茲勝趣,胸次悠然。

早枕細思學德無進,歲月忽晚,回首平生,恍然一夢,可勝悼哉!繼今分陰須用痛惜,毋蹈前非也。

看《近思錄》,甚有所得。鄙吝之懷,為之豁然。

夜大雨,屋漏無干處,吾意泰然。

夜默坐,思學不能進,朋友又無向前者,此道日孤,意思忽忽無聊者久之。

涵養本源工夫,日用間大得力。

青石橋刈稻,往回村外,與物皆春。

晚穀不收。夜枕,思家用窘甚,不得專意於書,展轉反側良久。因念困窮拂鬱,能堅人之志而熟人之仁,敢不自勉?

夜觀《晦庵文集》,累夜乏油,貧婦嬈薪為光,誦讀甚好。為諸生授《孟子》卒章,不勝感激。臨寢,猶諷詠《明道先生行狀》久之,頑鈍之資,為之惕然!

途中看《言行錄》歸,及隔溪藉草,臨流觀書,甚樂,杳然塵外之趣。

中堂讀倦,遊後園歸,絲桐三弄,心地悠然,日明風靜,天壤之間,不知復有何樂。

早枕痛悔剛惡,偶得二句:「豈伊人之難化,信吾德之不競。」

所得為者,不敢不盡分。若夫利鈍成敗,非我所計也。此心須常教灑然。

時時痛加持志之功,務消氣質之偏。

遊園,萬物生意,最好觀。

安貧、樂道,斯為君子。

遇逆境暴怒,再三以理遣。平日自己無德,難於專一。責人況化人,亦當以漸,又一時偶差,人所不免。嗚呼!難矣哉!中庸之道也。

近來愈覺為人之難。學不向前,而歲月不待人。奈何?奈何?

枕上思《晦庵文集》及《中庸》皆反諸身心性情,頗有意味。昨日欲書戒語云:「溫厚和平之氣,有以勝夫暴戾逼窄之心,則吾學庶幾少有進耳。」今日續之云:「欲進乎此,舍持敬窮理之功,則吾不知其方矣。」蓋日來甚覺此二節工夫之切,而於《文集》中玩此話頭,益有意味也。

夜思承父、師付託之重,士友期望之深,竦然增懼!思有以自拔於人欲,而未知其方也。

日來處困,稍覺有力。六月初一日,早枕念歲月如流,事業不立,豈勝慨歎。

七月初五日,臨鍾帖,明窗淨几,意思甚佳。平生但親筆硯及聖賢圖籍,則不知貧賤患難之在身也。

人之遇患難,須平心易氣以處之,厭心一生,必至於怨天尤人。此乃見學力,不可不勉。

貧困中事事纏人,雖則如此,然不可不勉,一邊處困,一邊進學。

七月十二夜,枕上思家計窘甚,不堪其處。反覆思之,不得其方。日晏未,處久方得之。蓋亦別無巧法,只隨分節用安貧而已。誓雖寒餓死,不敢易初心也。於是欣然而起。又悟若要熟,也須從這裡過。

中夜思日月逝矣,事業無進,輾轉不寐,以達於旦。

凡百,皆當責己。

夜誦《明道先生行狀》,不勝感激。會心處,不知手之舞、足之蹈也。

日來正心工夫,稍有意思。

昨晚以貧病交攻,不得專一於書,未免心中不寧。熟思之,須於此處做工夫,教心中泰然,一味隨分進學方是。不然,則有打不過處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然是難事。於此可以見聖愚之分,可不勉哉?凡怨天尤人,皆是此關不透耳。

夜說朱子《感興詩》,因告誡諸生,語意抑揚,彼此皆極感激。

先哲云「身心須有安頓處」,蓋身心無安頓處,則日間擾擾於利害之中而已,此亦非言可盡,默而識之,可也。

暮春遊園,心廣體胖,豈虛語哉!(壬子)

窮厄已極,不可支撐,兼病益困,然亦安分,不敢起怨尤之念,而所以益進吾之學,益堅吾之志者,不敢不勉也。

臥看康節詩,遂熟睡。方醒,意思佳甚,不啻封侯賜金也。雖極貧寠,此命也不害其樂。

於《近思錄》中所得,比向日大有徑庭,中心灑然,如沉疴去體。

觀百卉,生意可愛。

晴窗親筆硯,心下清涼之甚,忘卻一身如是之窘也。康節云:「雖貧無害日高眠。」

窮通壽夭,一聽於天,行吾義而已。

月下詠詩,獨步綠陰,時倚修竹,好風徐來,人境寂然,心甚平淡,無康節所謂攻心之事。

倦後暫寢,起,書先哲格言。明窗淨几,清風徐來,不知天壤之間,復有何樂?此身何幸至此也?

昨日於《文集》中又得處困之方,夜枕細思,不從這裡過,真也做人不得。「增益其所不能」,豈虛語哉!

日來甚悟「中」字之好,只是工夫難也,然不可不勉。康節詩云:「拔山蓋世稱才力,到此分毫強得乎。」

正月初一日,夜來心氣和平,繼今學德宜加勉也。(癸丑)

有〈困極〉詩云:「困固平生甘,不意如此極。前程一聽天,多憂諒何益。」又云:「本心所主渾由己,外物之來一聽天。」

早觀花草,生意甚佳。食後,意思稍不快,以窘極故也。尋開解之所得為者,厚吾德耳。窮通,非我所能也。

山中獨行,甚樂。萬物生意盎然。時陟崗頂四望,不勝之喜,欲賦《山椒一覽詩》。

處困之時所得為者,言忠信、行篤敬而已。

早觀,生意可樂。殘月尚在,露華滿眼,箇中妙趣,非言語所能形容。東齋柱帖云:「窗前花草宜人意,几上詩書悅道心。」

寄身於從容無競之境,遊心於恬澹不撓之鄉,日以聖賢嘉言善行沃潤之,則庶幾其有進乎!

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非聖人,其孰知此味也哉!

人之病痛,不知則已,知而克治不勇,使其勢日甚,可乎哉?志之不立,古人之深戒也。

勿忘勿助,近日稍知此味。天假以年,尚宜少進。窮通得喪,可付度外也。

患難中好做工夫。所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也。」然學力淺者,鮮不為所困耳。嗟乎!梁棟之具,非禁風耐冰雪,安能勝其重哉?

男兒須挺然生世間。

三月二十一日,食後授書。宿雨初霽,生意充滿,甚可樂也。看《春秋》。近午,霽景可人,日甚舒長,天地闊遠,但病體全乏精神,不免寒饑,亦隨分耳。「眼前隨分好光陰,誰道人生多不足?」

夜枕,深念不得益精神以進乎學也。

夜坐,思一身一家,苟得平安,深以為幸。雖貧寠太甚,亦得隨分耳。夫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

東齋對月,花竹參差,清景可愛,聽諸生誦聲,甚樂。時遊於外,綠陰清夜,真趣悠然。

昨夜思舊時歲月事蹟,為之慨然。今日時復在懷。嗟乎!德業不立,而時駸駸,晚矣。

先儒云:「道理平鋪在。」信乎斯言也。急不得,慢不得,平鋪之云,豈不是如此?近來時時見得如此是,以此心較之往年,亦稍稍向定。但眼痛,廢書一年餘,為可歎耳。(甲寅)

處大事者,須深沉詳審。

早枕思平生踐履,愧于聖賢者多矣。至今不能自持。欲大書「不敢尤人」四字以自勵也。

眼痛,不敢看書。暫誦《詩經》,甚覺意味深長。但不敢久讀,為之悵歎者久之。(乙卯)

暫閱舊稿。二十八年前事恍如一夢,豈勝感嘆。

讀韓子〈與李翱書〉,大有感於吾心。

看《韓文》,倦睡。夢中,恍思少年日月,不勝感愴而醒。聰明不及於前時,道德日負於初心,信哉。

五月初一日,看《韓文》。晴色滿簾,清風透戶,花草盈欄,幽景可愛。

時出門外,臥綠陰納涼,甚樂。

七月二十一日,對野講誦。近晚,曳杖逍遙野外,甚適。

看《晦庵文集》,大有感激。

十二月二十九日,祀先一日。多憂學者既少,而有志者尤少,大為世道慮也。

朱子云:「從容深宴養。」旨哉言也!(丙辰)

看《言行錄》,龜山論東坡云:「君子之所養,要令暴慢邪僻之氣不設於身體。」大有所省,然志不能帥氣,工夫間斷,甚矣。聖賢之難能也。

累日看《遺書》,甚好。因思二程先生之言,真得聖人之傳也。何也?以其說道理不高不低、不急不緩,溫乎其夫子之言也。讀之,自然令人心平氣和,萬慮俱消。

倦睡,覺來,坐東齋,看《朱子文集》。天晴日永,竹樹扶疎,清景可人,意思甚樂也。

觀《晦庵先生語錄》,慨然慮斯道,不自知其年之邁、氣之衰而病之多也。

涵養此心,不為事物所勝,甚切日用工夫。

中夜夢中,痛恨平生不曾進學,即今空老痛哭而寤。

出遊陂畔,遂於澗底坐,久向日,甚適。省察身心,幸有少進。

村外閒行,《遺書》在手。徐步,自後坊坑過大同源,觀山玩水而歸於峽裡。憩久,枕石藉草而臥,暖日烘衣,鳴泉清耳,有浴沂佳致。

夜枕省已,稍有益,欲大書「多言害道」、「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思無邪」,「康節四妄吟」於東西齋。

枕上思平生學德不進,輾轉不安,雞鳴方寐。

看朱子「六十後長進不多」之語,恍然自失。嗚呼,日月逝矣,不可得而追矣。

觀《伊洛關閩言行錄》,惕然大感於懷,益思奮勵以往,不知其氣之衰、病之憊也。

十一月單衾,徹夜寒甚,腹痛。以夏布帳加覆,略無厭貧之意。

閒遊門外而歸。程子云:「和樂只是心中無事。」誠哉是言也。

近來身心稍靜,又似進一步。

暫閱舊稿。偶得胡文定公「蓋有名蓋天下,致位廟堂,得行所學」一段不勝感慨。

枕上細思,從今須進步,不敢自絕於天。窮通得喪,聽乎天命。雖餓死溝壑,不可喪此德矣。

近日多四五更夢醒,痛省身心,精察物理。

世間可喜可怒之事,自家著一分陪奉他,可謂勞矣。誠哉是言也。

先哲云:「大輅與柴車較逐,鸞鳳與鴟梟爭食,連城與瓦礫相觸,君子與小人鬥力,不惟不能勝,兼亦不可勝也。」

正月十七日,夜夢玉生花如蘭滿地。(已巳)

所憑者,天。所信者,命。(辛未)

八月初二,夜夢日有食之,既與弼從旁吹之,火焰即熾,尋復其明。

四月早寫稿。紅日當窗,秋花映日;清風綠陰,意豁如也。(壬申)

涵養吾一。(癸酉)

沼上看《自警編》三二條,甚好。益知人當以聖賢自任也。

學《易》稍有進,但恨精力減,而歲月無多矣。只得隨分用工,以畢餘齡焉耳。

山千形萬狀,觀者自得之,可也。文千形萬狀,作者自得之,可也。

讀奏議一篇,令人悚然。噫!清議不可犯也。(甲戌)

今日思得隨遇而安之理。一息尚存,此志不容少懈,豈以老大之故而厭於事也。

累日思平生架空過了時日。

與學者話久,大概勉以栽培自己根本,一毫利心不可萌也。

晚知書史真有益,卻恨歲月來無多。(乙亥)

江西伍恒有書。知程庸奉府主王侯命去大司成家借《朱子語類》抄對,欲刊板以揚絕學惠後來。喜不自勝,恨不即見盛事之成也。

東窗親筆硯。好學至於不尤人,學之至也。

浴罷,坐東窗親筆硯。竹風拂几,綠陰滿地。

看《彈章》,令人竦然,付學者抄寫。

午前治圃。貧賤之理,當然不敢辭勞。

獨游,隔溪數步而回,無可與者。

仁之至,義之盡。

見人之善惡,無不反諸己。

二月初一日,云昨夜夢同三人觀漲,擬同訪朱子,不勝悵嘆而覺,有詩云:「曠百千秋相感深,依依不識是何心。金雞忽報春窗曙,惆悵殘魂帶病吟。」(丙子)

吉人為善,惟日不足。凶人為不善,亦惟日不足。

得便宜是失便宜,失便宜是得便宜。

康節詩:「閒窗一覺從容睡,願當封候與賜金。」亦不必如此說,朱子「從容深宴養」好。

傳羹送麵,貧士克己為義者。

萬事付之無心,可也。

三綱五常,天下元氣,家亦然,一身亦然。(丁丑)

一日未死,一日要是當。

偶擷芳水尾,悵然舊游,得二句:「偶爾舊游行樂處,擷芳溪曲玩春流。」

動靜語默,無非自己工夫。

游隔溪,擷芳。暮春天氣,一團清樂。

看漚田,晚歸,大雨。中途雨止,月白。衣服皆濕。貧賤之分,當然也。

靜坐獨處,不難。居廣居、應天下,為難。

事往往急便壞了。

不學,則老而衰。

五月二十五夜,夢孔子孫相訪,云承孔子命來,兩相感泣而覺,至今猶記其形容。

胡文定公云:世事當如行雲流水,隨所遇而安可也。

臥看《自警編》,惕然。自省持己不可不嚴也。

毋以妄想戕真心,客氣傷元氣。

夜坐門屋,梧桐月照,清風徐來。

料得人生皆素定,空多計較竟何如。

天意順時為善計,人情安處是良圖。

請看風急天寒夜,誰是當門定腳人。

十二月初十夜,夢云:「萬家喬木動清風。」

凡事不可用心太過,人生自有定分。行己,則不可不慎。(康辰,時年歲)

看史數日,愈覺收斂為至要。

不失人,亦不失言。

打點平生《日錄》,感慨係之矣。

人生須自重。

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當佩以終餘齒。

夢云:「自畫者,德不進。」又云:「自知不足者,可大受而遠到。」

日行吾義,吉凶榮辱非所計也,聽天所命。

食後,高臥東窗,羲皇上人乎?

夢誦詩云:「丁寧莫伐簷前樹,聽我高堂紅杏歌。」

又夢云:「矯矯高樓臥白雲。」

食後倦寢,夢朱子父子來枉顧。(辛巳)

趨炎者,眾人所同。尚德者,君子所獨。

夢云:「等閒識得東風意,便是橋邊鳥鵲春。」

高臥閒窗,綠陰清晝。天地何其闊遠矣!

遊後坊,登山椒,坐磐石,意甚適也。欲構覽秀亭於此,無陟降之勞。莫歸,新月一鈎矣。

閒臥新齋,西日明窗,意思好。道理平鋪在,著些意不得。

彼以慳吝狡偽之心待我,吾以正大光明之體待之。

看前去年《日錄》,倦寢。細思平生,學力止於此,精神日向衰憊,俯仰悵然,空生世間也。(壬午)

《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七十二歲方知此味,信乎希賢之不易也。

夜靜臥閣上,深悟靜虛動直之旨,但動時工夫尤不易云。

程子云:「五倫多少不盡分處。」至哉言也!

學至於不尤人,學之至也。吾聞其語矣,未見其人也。

看《儀禮圖》,閱舊《日錄》,倦寢。程子七十歲化,犬馬之年七十二矣,何如?何如?

夜來枕上靜思,一味聖學帖然,終此餘喘而已。(癸未)

觀《遺書》數條,西照明窗。玩夫子之言,如飲醇釀,不覺心醉也。

徐步牆內,看秧生塍。靜中春意,可樂也。(甲申)

靜中觀物理,隨處有得。

看乙巳、丙午《日錄》,感發多矣。(乙酉)

閱近數年《日錄》。萬事不必計較,徒勞心耳。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大公,仁也;順應,義也。

曉窗自誦云:「欲成美績,須究良圖。」非夢也,忽自然如此耶?誦,豈鬼神有以警我耶?當大書於壁,日求少進。

當事之危疑,見人之措置。邵子之教也。(丙戌)

《遺書》云:「人當審己如何,不必恤浮議。志在浮議,則心不在內,不可應卒遽事。」

玩聖賢之言,自然心醉,不知手之舞、足之蹈也。(丁亥)

曉枕誦《易》。看去年《日錄》,惕然興感。不敢不以聖賢自任,日思奮勵,庶不負友朋之誼也。

夜看《語類》,不忍釋卷,然虛病不敢久也。

德性學問,不敢少怠,但恨歲月來無多。

學聖人無他法,求諸己而已。吉凶榮辱,一聽於天。

君子顧自處何如耳,豈以自外至者為榮辱哉。

天道福善禍淫,君子但當謹守先聖賢名教,居易以俟命而已。

昨夜夢誦云:「豈能存養此心之一,豈鬼神教我哉?」(穆侯案:是句不通,疑有訛字。)

午後看《陸宣公集》及《遺書》,一親聖賢之言,則心便一。但得此身粗安,頃刻不可離也。

倦寢。得句云:「逐日從容深燕養,憧憧慎勿役私心。」

閱舊稿,偶見先友羅德昌先生手帖:「不屑困於官糧事。」嗚呼噫嘻!若要熟也,須從這裡過。

聖賢氣象,須臾不敢不勉。

觀壁間帖。故友孔諤繡衣巡按江西時,與先子書有云:「前與與弼契兄接談時,頃探其中,蓋有威武貧富之所不能屈移者。今雖蹇滯,異日當為令器,不必慮也。」惕然,重書以警惰。孔後任河南參議。戊寅歲,僕在金臺時,聞久亡矣。(戌子)

隨處,惟嘆聖人難學。

雨後生意可愛,將這身來放在萬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

日夜惟知聖人好,但庸資實難企也。

憩亭子看收菜,臥久,見靜中意思,此涵養工夫也。

程子云:「天地間,可謂孤立。」

憩亭,玩《語類》二三條,不勝痛快。

朱子云:「此道日孤。」

早夜思,餘齡一味學聖人,克其不似聖人者。

夜臥閣中,思朱子云:「閒散不是真樂。」因悟程子云:「人於天地間並無窒礙處,大小大快活,乃真樂也。」勉旃,勉旃!

張思叔詬罵僕夫。程子曰:「何不動心忍性?」朱子云:「不哭底孩子誰不會抱?」又云:「處順不如常處逆,動心忍性始成功。」

午憩亭,靜中胸次悠然。

午後看《日錄》,天晴,仰思物理。

今日觀書,感慨多矣。但精神短,不敢久。可惜少年日月也!

恰別處一近事,薄哉風俗。嗟乎!自己德不可不厚也。戒之!戒之!

看《晦菴文集》,倦臥。仰思至理有契,不覺撫席。

寫《文集》一紙,曠百世而相感者,抑不知何心也。

觀《晦菴文集》,親先生之教,令人超然於世,萬慮俱消。竊思當時立於其門者,宜何如哉。

家事時嬰懷,亦當順理而行情,順萬物而無情,可也。

倦臥,仰思古今國家治亂得失,及人家盛衰得失,為之凜然。

無時無處不是工夫。

暫遊大門之外,桃李爛然,日麗風喧。「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日親聖賢嘉謨,何幸如之,但恨讀之晚矣。

早憩自得亭,親筆硯,水氣連村,游魚滿沼,畦蔬生意,皆足樂也。

施為欲似千鈞弩,磨勵當如百鍊金。

年老厭煩,非理也。朱子云:「一日未死,一日要是當。」

歲月如流,而學德有退無進。有志之士,其興感乎?無感乎?

玩《遺書》,意不知所向,安知斯人之為功。聖人責人也常緩,便見只欲改正,無顯人過惡之意。

觀五峰舊稿,感慨係之矣。

夜思平生經歷,五更方寐。聖人未嘗忘天下,果哉!末之難矣。

逐日觀聖賢名教,甚幸。但漸期寡過而未能也。

玩《易》,默而繹之,不勝痛快,但恨歲月無多。

早盥櫛後,東軒親簡編。竹日明窗,意初回鄉時。石泉柱帖云:「欲到大賢地,須循下學功。」回首近六十年矣,大賢地何日到耶?

於事厭倦,皆是無誠。

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倦臥,養病,思已往踐履及聖賢名教。臥起,天向暝矣。

雖萬變之紛紜,而應之各有定理。


*摘錄自〔明〕吳與弼撰:《康齋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十一,日錄,頁一上至四十二下。

2018年8月1日 星期三

〔清〕袁枚:〈與林遠峰書〉



王西林歸,僕問足下近況,據云一貧徹骨,仗渠為將伯之助,才得買舟渡江。僕心疑之。足下家口不多,修俸不薄,似可不至于斯。因憶蔣立厓有「借君百金,一旦揮盡」之語,嘻,遠峰過矣!周公贊《周易.節卦》曰:「不節若,則嗟若。」孔子曰:「奢則不遜,儉則固。與其不遜也寧固。」所謂不遜者,非必玉杯象箸、日食萬錢之謂也。貪豪俠之名,作不自量之事,或驕花寵柳而輕擲纏頭,或捨己從人而自誇慷慨,是皆不遜之甚者也。試觀《史記.游俠傳》中,獲保首領以沒者有幾人哉?孔子愛顏淵,哭之至慟。及顏路請子之車以為槨,則毅然不可。非愛顏淵不如愛車也,師生分在,使夫子徒行,亦顏淵在九泉心所不安也。觀下文不肯厚葬顏淵,委罪于二三子,而君子愛人以德之心,愈覺分明。子華使齊,使之者夫子也,理當酬勞,其母在堂,理當助養。乃夫子寂然視同路人,直待冉子一請再請,而僅僅與釜與庾,勉強酬應,惜粟如金。于是冉子悻悻然,有大不滿先生之意,而與之粟五秉,不特卹公西華,直以愧夫子也。其時旁觀者,亦必以冉子為仗義疎財,夫子為出納之吝,真乃「師不必賢於弟子」矣。于是聖人不得不申明「周急不繼當」之義。而撰《論語》者,又記得夫子有與原思粟九百。將兩事合而記之,然後知聖人用財,早有定見,請之而不與,辭之而必與,其至精至當處,非賢者所知。使當日夫子學冉有,與子華粟百秉,則他日亦必不能與原思粟九百矣。何也?用其所不當用,必不能用其所當用也。僕老矣,閱世六十餘年,常見好殺人者,天必報之以死,好用錢者,天必報之以窮。此一定之效,絲毫不爽者也。然或花費己身所賺之錢,其過猶小,若用祖父之錢與他人之錢,其過尤大。何也?祖父之財未必皆貪官污吏劫取而來之物,在祖父辛苦經營以貽之,在子孫視若土苴以散之,不孝甚矣!若他人之財,則物各有主,天子不能奪陶朱之財以與黔婁,聖人不能取子華之裘馬以與原憲。而足下乃欲借他人之財,以逞欲而沽名,是權過天子,惠過聖人;刲他人之股以行孝,不特不仁,且不義不智矣。老友程魚門家資六萬,不過好買書籍,好贈朋友,而二十年中,家產蕩盡,至于逋負山積,身死秦中,賴秋帆先生為歸其柩,養其遺孤,至今煢煢然朝不保暮。在魚門當日并不在酒場歌席妄費一錢,而手滑心慈,遂至累人累己,所謂「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至今感之者少,嗤之者多。立厓訾足下認借為贈,不償所負,向余嘵嘵。余答之曰:遠峰之非,百喙莫贖,固也。然足下交遠峰未一載,而遽然脫手百金,是足下亦一遠峰也。以遠峰遇遠峰,宜其交好不終。《記》曰:「君子不盡人之懽,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此就一面說也。若就兩面說,則君子有懽而不使人盡,有忠而不使人竭,其所全之交,不更多乎?立厓亦齤然不能答也。《莊子》曰:「其赴義若熱者,其去道必疾。」邵堯夫曰:「行善固好,然必須自顧力量。」鄂文端公曰:「不要錢原非異事,太要好也是私心。」此數語深中足下之病,故因西林來而為此忠告。」

*摘錄自〔清〕袁枚著,欒保群點校:《小倉山房尺牘》,杭州:浙江人民美術出版社,2017年,頁227-230。

跋記:

七月二十日偕小娘訪書展,偶得袁簡齋《小倉山房尺牘》,斷續繙覽,不暇一一細尋典故出處,間遇生澀不解處,任他輕輕放過,聊銷永日而已。越十餘日,燈下閱竟。簡齋文字洵屬第一流,時見絕好之駢儷。閱歷深邃,直如識途老馬,無道學之陳腐,通達人情世態。每見後生士子,輒下贊語,引薦不遺餘力。又喜閱邸抄,故於朝中升遷浮沉,暸然如在指掌,非其所謂無聞世事之山中老叟矣。簡齋家貧,然中舉後文名在外,為名公巨富製文,潤格極豐,且善營生,中年後衣食無憂。設使家無裕餘,何能詩酒風流一生?其論士君子於世非徒讀書,亦要營生自立,誠不欺之言哉。程魚門家道殷實,然不擅經營,輕財急義,遂致貧困潦倒,客死秦中。彼嘗借債於簡齋,其去後,簡齋盡焚借券,且卹其孤。同為名士,子才、魚門,一以貧始而富終,一以富始而貧終。一生軌轍,相異如斯,何故也?治生之巧拙故也。太史公曰:「無巖處奇士之行,而長貧賤,好語仁義,亦足羞也。」君子之欲善處世者,當以枚、芳故事為鑒。穆侯記於辛棲赤蒼齋燈下,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