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的《史記》,在征和二年(91 B.C.)完稿成書。征和二年正是「巫蠱之禍」鬥爭最激烈的時候。「巫蠱之禍」是漢武帝晚年,發生的一次骨肉相殘,倫常巨變的悲劇。在這場宮廷衝突的政治鬥爭中,株連者甚眾。
司馬遷不僅親身經歷了這場歷史的風暴,而且在這歷史風暴中,又失去了他兩個親密的朋友田仁和任安。這是司馬遷自天漢二年(99 B.C.)遭李陵之禍後,面臨的最嚴重危機。為了避免捲入政治的旋渦,影響剛完成的《史記》,又恐《史記》觸及現實政治的忌諱,累及他個人的安危。於是將《史記》全書作一次徹底的檢點與刪削。這個工作直到征和三年,李廣利降匈奴事件發生而絕筆,是司馬遷又一次痛苦的經驗。本文分別從《史記》的斷限與最終記事;「巫蠱之禍」與《史記》的刪削;〈太史公自序〉與〈報任安書〉等幾個問題,討論與探索《史記》最後定稿的曲折痛苦歷程。
一、《史記》的斷限及其最終記事
朱東潤《史記考索》說:「《史記》一書,或曰終於麟止,或曰終於太初,或曰終於天漢,三說相去共數十年,必《史記》之斷限明而後諸篇之真膺定,所關至鉅。」[1]史記斷限自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2]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一「司馬遷作史年月」條下,認為司馬遷「為太史令,當太初元年改正朔,正值孔子《春秋》後五百年之期,於是論次其文。」並且說《史記》成書與其〈報任安書〉同時,「征和二年間事也」,而「安死後遷尚未亡,必更有刪一訂改削之功」。則《史記》論次在太初元年,成書於征和二年,此後尚有刪削。王國維〈太史公繫年考略〉說:「今觀《史記》中最後之記事,信得出自太史公手筆者,唯匈奴傳之李廣利降匈奴事。餘皆出後人續補者。」[3]李廣利降匈奴在征和三年,則是司馬遷撰《史記》絕筆之時。
當然,史記的斷限上起黃帝,下迄漢武是沒有問題的。但因為司馬遷就生活在這個時代之中,其下限終於武帝何時,就值得討論了。《史記.太史公自序》說到《史記》的斷限有三處,一是「述往事,思來者,於是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一是「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迄。」一是「略推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這三種不同時間的斷限,前後相距數十年,而且都有其可能。
「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麟止」,張晏曰:「武帝獲麟,遷以為述往事之端。上紀黃帝,下至麟止,猶春秋止於獲麟也。」又服虔曰:「武帝至雍獲白麟,而鑄金作麟足形,吏曰麟止。遷作史記止於此,猶春秋終於獲麟然也。」張晏、服虔認為武帝獲麟,是《史記》述往之端,或作《史記》止於此。案武帝獲麟,《史記.封禪書》云:
其明年獲一角獸若藨焉。有司曰:陛下肅祗祀,上帝報享,鍚以獨角獸,蓋麟云。
「其明年」,即元狩元年。(122
B.C.)《漢書.武帝紀》云:「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王峙,獲白麟,作白麟之歌。」應劭曰:「獲白麟,因改元曰元狩。」
所謂「麟止」即元狩元年,「卒述唐堯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即以元狩元年為斷,而非司馬遷,可能是司馬談撰寫史記的斷限。〈太史公自序〉云:「百年之間,天下遺文古事靡不集於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續纂其職。」也就是說司馬氏父子一方面相繼整理圖書文獻,一方面利用整理妥當的資料撰寫《史記》,前者是史官職掌的本職,後者是司馬氏父子相承的私家著述。這部私家的著述,在司馬談臨終之時,已留下相當的遺稿。司馬談念茲在茲,希望司馬遷繼續完成他未竟之作。所以,〈太史公自序〉說:
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余死,汝必為太史;為太史,無忘吾所欲論著矣。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揚名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者。……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餘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內一統,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余為太史而弗論載,廢天下文史,余甚懼焉,汝其念哉!遷附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弗敢闕。
後來司馬遷在太初元年,開始繼父遺業撰寫史記之時,〈太史公自序〉載其對壺遂所說:
余掌其官,廢明聖德不載,滅功臣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
其所謂「先人所言」,即「先人所次舊聞」,也就是司馬談纂就的《史記》遺稿。史記最精采最有價值的部份,一是楚漢之際,一是漢武時代,前者或為司馬談所次的「舊聞」。司馬談生於漢文初年,當時戰國的遺黎,漢初的宿舊猶存,司馬談得以口述與記錄。[4]司馬遷以此為基礎補輯漢武帝時代的材料結合撰成《史記》。
司馬談「所次舊聞」,由元狩元年起筆撰寫,同時也以元狩元年為斷。因為司馬談為太史之時認為最大的事莫過於「獲麟」。春秋家所謂「西狩獲麟」,孔子感而作春秋,同時也絕筆於斯。如今武帝幸雍,與「西狩」同,又獲白麟,與「獲麟」同,自獲麟以來四百餘歲,又見「獲麟」,因而刺激了身為史官而職掌郊祀的司馬談,開始發奮撰寫史記。司馬氏父子的態度不同。司馬遷撰〈封禪書〉,為了「自古以來用事鬼神者,具見其裡表,後有君子,得以覽焉。」而且以「然」、「焉」、「若」等懷疑的態度,保存了這一部份他個人親歷的材料。[5]但封禪對司馬談而言卻有宗教的虔誠。他不僅侍從漢武帝巡行天下祠祀,並且與祠官寬舒議定建甘泉太一與汾陰后土兩祠,最後「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他不得從事而悲嘆:「是命也夫!命也夫!」竟「發憤且卒」。[6]所以,司馬談對漢武帝封禪,不僅充滿宗教的情操,而且認為是神聖的使命。因此,司馬談因獲白麟的激動而撰《史記》,並以麟止為斷,是非常可能的。獲麟是《春秋》的所終,帝堯是《尚書》的開始。所以,司馬談說「卒祖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
〈太史公自序〉最終,司馬遷說:「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迄」。自元狩元年至太初元年(104
B.C.),其間相距十八年。〈太史公自序〉又說:
(談)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五年而當太初元年,有甲子朔旦冬至,天曆始改,建於明堂,諸神受紀。
司馬談卒後八年,當太初元年。〈集解〉李奇曰:「遷為太史後五年,適當於武帝太初元年,此時述史記。」案《漢書.武帝紀》云:
太初元年夏五月,正曆,以正月為歲首,色尚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由司馬遷為主導所造的《太初曆》,於此時完成並頒佈施行。不僅是當時重大的歷史事件,而且影響後世至鉅。《漢書.律曆志上》云:
至武帝元封七年,漢興百二歲矣。中大夫公孫卿,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是時御史大夫兒寬明經術,上乃詔寬曰:與博士共議,今宜何以為正朔?服色何上?寬與博士賜等議,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於天人也。創業變改,制不相復,推傳序文,則今夏時也。臣等聞學褊陋,不能明。陛下躬聖發憤,昭配天地,臣愚以為三統之制,復聖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統絕而不序矣。惟陛下發聖德,宣考天地四時之極,則順陰陽以定大明之制,為萬世則。於是,乃詔御史曰:乃者有司曆未定,廣延宣問,以考星度,未能讎也。……書缺樂弛。朕甚難之,依違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為元年。遂詔卿、遂、遷與待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議造漢曆。
司馬遷等議造漢曆,亦見《漢書.兒寬傳》,傳稱:「後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漢興未改正朔,宜可正。上乃詔寬與遷等共定《太初曆》。」太初改曆是中國曆律學史的一次革命。據《漢書.律曆志》,參與其事的曆律專家三、四十人,除民間不可考之外,他如公孫卿、壺遂、司馬遷、鄧平、司馬可、博士賜、酒泉宜君、巴下洛閔、淳于陵渠、侍郎尊、射姓等等,的確是當時學術界一項浩大工程。而司馬遷既倡議在前,改曆進行之後,由於職責的關係,始終參與其事。所以王國維〈太史公繫年考略〉說「太初改曆之議,發於公,而始終總其事者,亦公也。蓋公為太史令,星曆乃其專職。公孫卿、壺遂雖參與此事,不過虛令而己。孔子言行夏之時,五百年後,卒行於公之手,此亦公之一大事業也。」
司馬遷既主持太初改曆的工作,而且始終參與其事。但於《史記》之中,僅〈韓長孺列傳〉的「太史公曰」言及「余與壺遂定曆律,觀韓長孺之義。」以及《史記.曆書》說到「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巴下落閎,運算轉曆」而已。並沒有特別強調他個人對這方面的貢獻。不過,談到改曆,司馬遷都是與改制相提並論。〈封禪書〉就說:「夏、漢改曆,以正月為歲首。而色上黃,官名更印章以五字,為太初元年。」
漢興,君臣皆起自草莽,建國之初,並未留意制度的更張。所以,叔孫通定朝儀,張蒼定章程,仍因襲秦制。因此,後來自賈誼至司馬遷都希望突破秦帝國的框限,改制更新。[7]於是將改正朔,易服色,定制度並提,而其中改正朔又是更新之始。《史記.賈生列傳》云:
賈生以為漢興至文帝二十餘年,天下和洽,而固當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正官名、興禮樂、乃悉草具其事儀,色尚黃,數用五,為官名,悉更秦之法。
但當時「孝文初即位,謙讓未遑也。」所謂「未遑」,乃顧忌絳、灌諸勳舊的反對。後來魯人公孫臣上書,認為漢當土德,「宜改正朔,易服色,色黃。」但由於張蒼的關係,事竟未成。武帝即位,改制之議復起,王臧、趙綰議之於前,司馬相如諷之於後。由是可知改制更新之議,流行於當時的學者間,最後終於由司馬遷領導的太初改曆,完成了漢代的改制更新。所以,司馬遷認為太初改曆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他對壺遂說:
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清穆,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
這是一個偉大的時代,司馬遷認為身為史官,面臨這個新的時代,「廢明聖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而且「墮先人所言」,是他莫大的罪過。於是他繼承先人未竟之業,開始執筆撰寫《史記》,首先撰寫的可能就是《武帝本紀》。因為他最初所寫的〈今上本紀〉就是集中在封禪,改正朔,易服色方面。《史記.太史公自序》云:
漢興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內修法度,封禪,改正朔,易服色,作〈今上本紀〉。
〈自序〉所謂「至於麟止」,是司馬談於元狩元年,開始撰寫史記之時,並於此時為斷限。而「至太初而迄」,則是司馬遷完成太初曆之後,於太初元年繼續其父未竟之業,開始「述故事,整齊其世傳」之時,並準備以此時為斷限。因為司馬談認為「麟止」,是孔子著《春秋》終於獲麟的五百年之期。司馬遷則認為「太初」,是更化改制的新時代開始。雖然司馬遷繼續其父未竟之業,由於新的歷史情況的出現,就不得不另選新的歷史斷限。
至於「略推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所謂「下至於茲」就是直到現在或目前。目前或現在,即前引王國維所謂「今觀《史記》中最晚之記事,信得出自史公手筆者,唯〈匈奴傳〉之李廣利降匈奴事。」李廣利降匈奴,案《漢書.武帝紀》,征和三年(90 B.C.)二月,遣貳師將軍李廣利,御史大夫商丘成,重合侯馬通等率步騎,分別出五原、西河擊匈奴,最後馬通、商丘成「皆引兵還」,而「廣利敗,降匈奴。」李廣利之敗,《史記.匈奴列傳》云:
後二歲,復使貳師將軍將六萬騎、步兵十萬,出朔方。……匈奴聞、悉遠其累重。於吾河,而單于乃以十萬騎待以河南,與貳師將軍接戰。貳師乃解而引歸,與單于連十餘日,貳師聞其家以巫蠱族滅,因并眾降匈奴,得來還千人一兩人耳。
「後二歲」,徐廣曰:「案《史記.將相年表》及《漢書》,征和二年巫蠱之始起,三年,廣利與商丘成出擊胡軍,敗,降。」王國維認為這是「《史記》最晚之記事。」但司馬遷為何選擇李廣利降匈奴,作為《史記》最後的記載,卻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天漢二年夏五月,貳師將軍三萬騎出酒泉,與右賢王戰於天山,斬首虜萬餘級。又遣因杆將軍出西河,騎都尉李陵將步兵五千出居延北,與單于戰,斬首虜萬餘級,陵兵敗降匈奴。
《史記.匈奴列傳》載其事云:
其明年,漢使貳師將軍廣利以三萬騎出酒泉,擊右賢王於天山,得胡首虜萬餘級而還。匈奴大圍貳師將軍,幾不脫。漢兵物故什六七。漢復使因杅將軍敖出西河,與彊弩都尉會涿涂山,毋所得。又使騎都尉李陵將步騎五千人,出居延北千餘里,與單于會,合戰,陵所殺傷萬餘人,兵及食盡,欲解歸,匈奴圍陵,陵降匈奴,其兵遂沒,得還者四百人。單于乃貴陵,以其女妻之。
李廣利此次出征,結果則是李陵降匈奴。而李陵參與這次戰役的任務,是「欲分匈奴兵,毋專走貳師也。」《史記.李將軍列傳》載其事云:
數歲,天漢二年秋,貳將軍李廣利將三萬騎擊匈奴右賢王於祁連天山,而使陵將其射士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可千餘里,欲以分匈奴兵,毋令專走貳師也。陵既期還,而單于以兵八萬圍擊陵軍。陵軍五千人,兵矢既盡,士死過半,而所殺傷匈奴亦萬餘人。且引且戰,連鬥八日,還未到居延百餘里,匈奴遮狹絕道,陵食乏而救兵不到,虜急擊招降陵。陵曰:「無面目報陛下。」遂降匈奴。其兵盡沒,餘亡散得歸漢者四百餘人。單于既得陵,素聞其家聲,及戰又壯,乃以其女妻陵而貴之。
荀悅則謂最初漢武帝欲李陵為「貳師將軍督輜重。」《漢紀》卷十四云:
陵者,李廣孫,敢兄當戶之子。上使陵為貳師將軍督輜重,陵嵇首曰:願得自當一隊,上曰:吾無騎與汝。陵曰:不用騎,願以少擊眾,步兵五千,涉單于庭,上壯而許之。
但最後李陵卻兵敗而降匈奴。李陵既降之後,《漢書.李陵傳》云:
後聞陵降,上怒甚,責問陳步樂,步樂自殺。群臣皆罪陵,上問太史令司馬遷,遷盛曰:陵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其素所積畜也,有國士之風。今舉事一不幸,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謀蘗其短,誠可痛也,且陵提步兵不滿五千,深鞣戎馬之地,抑數萬之師,虜死扶傷不暇,悉舉引弓之民共攻圍之。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拳,冒白刃,北首爭死敵,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然其所摧敗,亦足暴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報漢也。初,上遣貳師大軍出,才令陵為助兵,及陵與單于相值,而貳師功少,上以遷誣罔,欲沮貳師,為陵游說,下遷腐刑。
上述《漢書》材料則源自司馬遷的〈報任安書〉:
陵未沒時,使有來報漢,公卿王侯皆奉觴上壽。陵敗書聞,君主為之食不甘味,聽朝不怡,大臣憂懼,不知所出。僕竊不自料其卑賤,見主上慘愴怛悼,誠欲動其款款之愚,以為李陵素與士大夫分少,能得人之死力,雖古之名將不為過也。身雖陷敗,觀彼其意,且欲得其當於漢,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功亦暴天下矣。僕懷欲陳之未有路,適當召問,以此推言陵之功,欲以廣上之意,睚眥之辭,未能盡明主上不曉,以僕沮貳師,而為李陵游說,遂下於理,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因誣上,卒從吏議。
綜合以上材料,最初武帝欲遣派李陵督貳師輜重,而後李陵自請為一隊,率步兵五千出居延,其任務為李廣利的「助兵」,即「欲分匈奴兵,毋專走貳師也。」後李陵敗降,司馬遷為其游說,因誣上而下獄。然其所以誣上,並非因李陵之降,而是「欲沮貳師」。所謂「欲沮貳師」,即前述「初,上遣貳師大軍,及陵與單于相值,而貳師功少,上以遷誣罔,欲沮貳師。」
因此,李陵之敗降匈奴而族滅,司馬遷為李陵游說而下獄,最終身受腐刑,其所獲罪,並非因「推言陵之功」,而是「欲沮貳師」。所以,李陵家族與司馬遷個人的悲劇,皆緣於天漢二年李廣利出征匈奴。自天漢二年(99 B.C.)至征和三年(90 B.C.),前後相隔九年,而司馬遷「隱忍苟活,出於糞土之中而不辭者,私心有所未盡」。至此,《史記》作了最後的記事後終告完成,真是字字皆是血淚。所以,司馬遷終斷限的「下至於茲」,有其微意在焉。
〈太史公自序〉所謂《史記》的三個斷限,都是可能的。其一「卒述陶唐以來,至于麟止,自黃帝始。」是司馬談於元狩元年,「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而開始撰寫史記。其二「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則是司馬遷太初元年,因「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受命清穆。」面對一個新時代的開始,身掌史職,若「廢明聖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而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於是,繼續其父未竟之業,開始撰寫《史記》,並以此為斷。其三「略推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則以征和三年,李廣利降匈奴,作為《史記》最後的記事。司馬論次《史記》七年後的天漢二年,遭李陵之禍。司馬遷被禍非關李陵降匈奴,而緣於「欲沮貳師」。隱忍苟活九年之後,貳師將軍李廣利又降匈奴,故《史記》全書以此為斷。所以,《史記》一書的始撰與最終斷限,和漢武帝時代的發展和轉變有密切的關係。
二、「巫蠱之禍」與《史記》的刪削
當初漢武帝偏愛李廣利,因其為李夫人之兄。《漢書.李廣利傳》云:「李廣利,女弟李夫人有寵於上,產昌邑王。」案《史記.外戚世家》云:
李夫人早卒,其兄李延年以音幸,號協律。協律者,故倡也。兄弟皆坐姦、族。是時其兄李廣利為貳師將軍,伐宛,不及誅,還,而上既夷李氏,後憐其家,乃封為海西侯。
李廣利伐大宛在太初元年。案《漢書.武帝紀》云:「太初元年秋八月,遣貳師將軍李廣利發天下譴民西征大宛。」又《史記.大宛傳》云:
漢使者往既多,其少從率多熟於天子,言曰:宛有善馬在貳師城,匿不肯與漢使。天子既好宛馬,聞之甘心,使壯士車令持千金及金馬以請宛王貳師善馬。宛國…,不肯予漢使。……於是天子怒……而欲侯寵姬李氏,拜李廣利為貳師將軍,發屬國六千騎,及郡國少年數萬人,以往伐大宛。期至貳師城善馬,故號貳師將軍。……是歲太初元年。
李廣利太初元年西征大宛,四年始旋歸。《漢書.武帝紀》云:「(太初)四年春,貳師將軍廣利斬大宛王,獲汗血馬,作〈西極天馬歌〉。」案《史記.樂書》云:
後伐大宛得千里馬,馬名蒲稍,次作以為歌。歌詩曰:天馬來兮西極,經萬里兮歸有德,承靈威兮降外國,涉流沙兮四夷服。
欣愉之情,溢於言表。《史記.大宛傳》云:
貳師之伐宛也,而軍正趙始成力戰,功最多;及上官桀敢深入,李哆為謀計,軍入玉門者萬餘人,軍馬千餘匹。貳師後行,軍非乏食,戰死不能多,而將吏貪,多不愛士卒,侵牟之,以此物故眾。天子為萬里而伐宛,不錄過,封廣利為海西侯。又封身斬郁成王者騎士趙弟為新畤侯。軍正趙始成為光祿大夫,上官桀為少府,李哆為上黨太守。軍官吏為九卿者三人,諸侯相、郡守、二千石者百餘人,千石以下千餘人。奮行者官過其望,以適過行者皆絀其勞。士卒賜直四萬金。伐宛再反,凡四歲而得罷焉。
李廣利之封海西侯,《漢書.李廣利傳》載其封侯詔書云:「貳師將軍廣利征討勝大宛。賴天之靈,從斥河山,涉流沙,通百海,山雪不積,士大夫徑度,獲王首虜。珍怪之物畢陳於闕。其封廣利為海西侯,食邑八千戶。」倖寵過望。誠如司馬遷所謂「武帝欲侯寵李氏故」。其後,司馬遷為李陵游說,被斥為「沮貳師」而下獄議,或即種因於此。
李廣利伐大宛後十一年,即征和三年,復將七萬騎出五原,擊匈奴,兵敗,降匈奴,其降匈奴,司馬遷謂「貳師聞其家以巫蠱族滅,因並眾降匈奴。」《漢書.匈奴傳》云:
會貳師妻子坐蠱收,聞之憂懼。其掾胡亞夫亦避罪從軍,說貳師曰:夫人室家皆在吏,若還不稱意,適與獄會,郅居以北可復見否?貳師由是孤疑,欲深入要功,遂北至郅居水上。
最後敗降匈奴。《漢書.匈奴傳》又云:「貳師降,單于素知其漢大將貴臣,以女妻之。」其結局與李陵同。《史記.匈奴傳》將李廣利降匈奴與李陵事件前後相銜,其中的確有司馬遷的滄桑之嘆!因此,他將李廣利降匈奴,作為《史記》最後的記事,就不是偶然的了。
至於李廣利涉及「巫蠱之禍」,《漢書.劉屈氂傳》詳載其緣由:
其明年,貳師將軍李廣利將兵出擊匈奴,丞相為祖道,送至渭橋,與廣利辭決。廣利曰:願君侯早請昌邑王為太子。如立為帝,君侯長何憂乎?屈氂許諾。昌邑王者,貳師將軍女第李夫人子也。貳師女為屈氂子妻,故共欲立焉。是時治巫蠱急,內者令郭穰告丞相夫人以丞相數有譴,使巫祠社,祝詛主上,有惡言,及與貳師共禱祠,欲令昌邑王為帝。有司奏請案驗,罪至大逆不道。有詔載屈氂廚車以徇,要斬東市,妻子梟首華陽街。貳師將軍妻子亦收。貳師聞之,降匈奴,宗族遂滅。
「巫蠱之禍」株連者眾。《漢書.公孫賀傳》:「巫蠱之禍起於朱世安,成於江充,遂及公主、皇后、太子皆敗。」《漢書.武帝紀》敘其經過:
征和元年冬十一月,發三輔騎大搜上林,閉長安門索,十一日乃解,巫蠱起。二年春正月,丞相賀下獄死。閏(四)月,諸邑公主、陽石公主,皆巫蠱死。秋七月,按道韓說,使早江充等掘蠱太子宮。壬午,太子與皇后斬充,以節發兵,與丞相劉屈氂大戰長安,死者數萬,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殺,初置城門屯兵,更節加黃旎。御史大夫暴勝之。司直田仁坐失縱,勝自,仁要斬。八月辛亥,太子自殺於湖。
「巫蠱之禍」是漢武帝晚年發生的一次骨肉相殘、倫常巨變的政治宮廷鬥爭悲劇。司馬遷不僅親歷這場歷史巨變。而且在這場巨變中,又殃及他兩位最親近的友人田仁和任安。田仁是田叔的幼子,《史記.田叔列傳》太史公曰「仁與余善,余故并論之」:
上東巡,仁奏事有辭,拜為京輔都尉。月餘,上遷拜為司直。數歲,坐太子事。時左丞相自將兵,令司直田仁主閉守城門,坐縱太子,下獄誅死。仁發兵,長陵令車千秋上變仁,仁族死。
司馬遷敘「巫蠱之禍」僅止於此。其敘田仁所涉及「巫蠱之禍」。既云田仁「下獄誅死,」又謂田仁「族死」,語焉不詳,且無一語及於任安,似有所諱。褚少孫於〈田叔傳列傳〉後補述任安事,對「太子兵事」敘之甚詳:
臣為郎時,聞之田仁故與任安相善。任安滎陽人也。……其後逢太子兵事,丞相自將兵,使司直(田仁)主城門。司直以為太子骨肉之親,父子之間不甚悅近,去之諸陵過,是時武帝在甘泉,使御史大夫暴君,下責丞相何為縱太子,丞相對言,使司直守城門而問太子,上書以聞。請捕繫司直,司直下吏,誅死。時事任安為北軍使者護軍,太子立北軍南門外,召任安,與節令發兵,安受節,入,閉門不出。武帝聞之,以為安為詳邪,不傅事,何也?任安笞辱北軍錢官小吏,小吏上書言之,以為受太子節,言:幸與我其鮮好者。書上聞,武帝曰:是老吏也,見兵起,欲坐觀成敗,見勝者欲合縱之,有兩心。安當死者甚眾,吾常活之,今懷詐,有不忠之心,下安獄,誅死。
司馬遷對任安略而不論,同時對戾太子據更避而不談,僅在〈外戚世家〉云:「立衛皇后子據為太子」外,再不見其他記載。據於元狩元年立為太子,時年七歲。《漢書》入〈武五子傳〉。武帝有五子為據、閔、旦、胥、髆。閔、旦、胥《史記》入〈三王世家〉。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四「三王世家」條下:
遷但取閔、旦、胥。不及戾太子及髆者。閔、旦、胥之封在元狩六年,遷書迄於太初,則三王自應入世家,髆封於天漢四年既有所不及書,而戾太子之敗,在征和二年,遷固目擊其事,前則因其為太子,不當入世家,後則既敗不復補書,且有所諱也。
王鳴盛謂司馬遷不記戾太子事,「且有所諱也」,或是。王鳴盛又說〈三王世家〉「所載直取請封三王之疏及三封策錄之,與他王敘述迥異,則遷特漫爾抄餘,猶待潤色,未成之筆也。」〈三王世家〉是否即為史公未竟之筆,似可商榷。
司馬遷的《史記》定稿於征和二年「巫蠱之禍」發生之際,為了避免觸及政治的忌諱,對已完成的定稿,自己主動作了若干刪訂改削。其所刪削的很可能包括〈景帝紀〉及〈武帝紀〉在內。[9]其中比較特殊的則是〈三王世家〉。
〈三王世家〉是《史記》十篇有目無書者中的一篇,後經褚少孫所補。案褚少孫補〈三王世家〉說:
臣幸得以文學為郎,好覽太史公列傳。
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所謂「傳中稱」,指的是〈太史公自序〉所謂「三子之王,文辭可觀,作三王世家。」司馬遷寫撰「三王世家」由於其「文辭可觀」。〈三王世家〉的「太史公曰」也說:「封立三王,天王恭讓,群臣守義,文辭爛然,甚可觀也,以附之世家。」則是由於封策三王的策書,與群臣奏議「文辭可觀」,所以司馬遷以策書和奏疏直接結構成〈三王世家〉,這是《史記》包括本紀、世家和列傳所沒有的體例。褚少孫續補的〈三王世家〉,即以封策與群臣奏疏組合而成,在某種程度已恢復司馬遷〈三王世家〉的原來面目。褚少孫說:
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求其世家終不得,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策書,編列其事而傳之,今後世得觀賢主之意旨。
據褚少孫所言,〈三王世家〉確是以策書與群臣奏議結構而成。《史記》若干篇卷是應用檔案資料撰成,趙翼說《史記》「曹參世家敘功處,絕似有司所造冊籍,自後樊噲、酈商、夏侯嬰、傅寬、靳歙等傳記功,俱用此法。」[10]漢初定功行封以功冊為據,也就是司馬遷所謂「太史公讀列封」,「余讀高祖功臣,察具其首封」,[11]司馬遷常剪裁這些材料撰成書。至於〈三王世家〉全用封策與疏奏,由於「其文辭可觀」而未加剪裁,即直接編入,則是前所未有的體例。
司馬遷以封策成書,因其「文辭可觀」。「文辭可觀」實與其所謂「天子恭讓,群臣守義」相對而言。案〈三王世家〉「太史公曰」:
古人有言「愛之欲其富,親之欲其貴。」故王者疆土建國封立子弟,所以褒親親,序骨肉,尊祖先,貴支體,廣同姓於天下也。是以形勢強而王室安。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非有異也。故弗論著也。……然封三王,天子恭讓,群臣守義,文辭爛然甚可觀也。
所謂「天子恭讓,群臣守義」,案三王之封,倡於霍去病「皇子賴天,能勝趨拜,至今無位號師傳官。陛下恭讓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職而言。臣竊不勝犬馬心。昧死願陛下詔有司,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之議。然後武帝以此詔下廷議,往復數次,群臣皆環繞「昔五帝異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皇子或在繈褓而立為諸王侯。奉承天子,為萬世法則,不可易」之議題,進行討論。
武帝讓之再三,初以「家以列侯可」應,最後群臣以「高皇帝建天下,為漢太祖,王子孫,廣支輔,先帝法則弗改,所以宣至尊也。」至此,武帝乃制可,終於元狩六年四月乙巳,同日封建三子為王,其儀禮「皆如前故事」。三王之封,君臣先後討論,皆事關封建。關於封建,雖然司馬遷認為「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非有所異也,故弗論著也」。然事關時政,可論之處甚多,司馬遷隱略言之。
案皇子封王,孝文於即位後二年,即封其三子為王,孝景也於前二年開始先後封其十三子為王。武帝則於元狩六年始封三子為王。距其建元即位,已二十四年。雖然,武帝得嗣較晚。元狩元年立戾太子據為皇太子,時年七歲。但其他三年為王,似不應拖延過久。所以如此,案〈建元以來王者子侯者年表〉云:「制御史,推恩分子邑者,今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此詔頒於元朔二年。《漢書.武帝紀》云:「二年春正月,詔曰:梁王、陽城王親慈同生。願以邑分封弟子,其許之。諸王請與弟子邑者,朕將親覽,始有列位焉。」並云:「列國始分,而畢子侯矣」。所謂「列國始分」,乃主父偃「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之策的實施。也是賈誼所倡「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之議,轉而成為政策。這個政策的執行,徹底剷除漢初郡國並行的地方分權,而形成「德歸京師」的中央集權。[12]。但卻破壞了〈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序所謂「漢興,序二等,高祖末年,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的祖宗遺訓。元朔二年行推恩分邑之策,至元狩六年同日封三王,前後相距十年。當此政策徹底執行之際,武帝雖欲其子為王,實難啟齒。故透過霍去病的奏議,群臣再三懇請,武帝始同意封王,其間過程頗費周折,所以司馬遷說「天子恭讓,群臣守義」的原因在此。
或謂「史公於周諸世家皆未嘗論封建,必不於此又作冗文,此論首乃詳封建,謂所從來久,故弗論著,語甚可笑。」[13]案〈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鏡也,未必盡同。帝王者各殊而異務,要以成功為統紀,其可緄乎?觀所以得尊寵及所以廢辱,亦當世得失之林也,何必舊聞!」其意甚明,所謂「尊寵及所以廢辱,亦當代得失之林也,何必舊聞」。則是,武帝封三王,君臣以封建往復談論,既推恩及義在前,於此更論封建,實無意義與必要,故司馬遷於此雖亦論封建,但云「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非有異也」,並以「天子恭讓,群臣守義」,而列「文辭爛然」的刪削,也許與「巫蠱之禍」的人事有關。戾太子事跡不詳於《史記》,就是個很好的說明。
《史記》在征和二年定稿,正是「巫蠱之禍」鬥爭最激烈的時候。在這場漢武帝晚年的倫常巨變中,司馬遷兩個親密的友人也被株連,田仁被誅,任安繫獄待決。是司馬遷遭李陵之禍後,面臨的最嚴重的危機。因此,對自己「雖就極刑,而無慍色」撰成的《史記》,為了遷就嚴酷的現實環境,不得不作一次徹底的檢點,並且進行全面的刪削,這個工作到征和三年完成。尤其對他一生最後經歷的這個重大歷史事件,因為有所顧忌,對這段期間涉及的人事記載,語焉不詳。其中戾太子據事蹟的消失,和〈三王世家〉的編纂形式與軼散,就是最具體的說明,而且和「蠱惑之禍」有直接的關係。同時也可以了解作為史學家的司馬遷,在嚴酷的政治環境裡痛苦掙扎的歷程。
三、〈太史公自序〉與〈報任安書〉
《史記》定稿於征和二年,作為《史記》全書最後總結的〈太史公自序〉,也在這時草成。而司馬遷在草寫〈太史公自序〉的同時,又寫了〈報任安書〉。這兩篇是研究司馬遷和《史記》最重要的資料。〈太史公自序〉云:
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戹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
又司馬遷〈報任安書〉云:
蓋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著作《春秋》;屈原放遂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聖賢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鬱結,不能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14]
這兩段文字除了個別文字稍有不同外,完全是一樣的。雖然無法確定孰先孰後,但兩篇文章在同一時間寫成,似乎是沒有問題的。[15]〈太史公自序〉成於《史記》定稿的征和二年,〈報任安書〉也寫於此時。當時任安因「巫蠱之禍」正繫獄未決。
雖然,〈報任安書〉是研究司馬遷的重要材料。但滿紙因李陵之禍「以隱忍苟活,出以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未盡」的積憤外,而其直接有關《史記》著作的材料,僅上述的「述往事,思來者。」以及其後所云:
僕竊不遜,近託以無能之辭,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略考其行事,綜其終始,稽其成敗興壞之紀,上計軒轅,下至於茲,為十表,本紀十二,書八章,世家三十,列傳七十,凡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這段文字同樣也見於〈太史公自序〉最後的終結之處:
罔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略推三代,錄秦漢,上紀軒轅,下至於茲。著十二本紀科條之矣。並時異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禮樂損益,律曆改易,兵權山川鬼神,天人之際,承敞通變,作八書。二十八宿環北辰,三十輻共一轂,運行無窮,輔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義俶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傳。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藝,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
這段文字是〈太史公自序〉的結語,也是《史記》全書的總結。這段文字與〈報任安書〉相較,雖有繁簡的不同,但在敘述《史記》一書的結構與內容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史記》所探索的終極目標,及其意旨之所在,即司馬遷所謂的「成一家之言」。〈太史公自序〉是「以拾遺補藝,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而〈報任安書〉則是「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雖然,二者所表現的意義基本上一致,都是為了最後「成一家之言」。但「成一家之言」的過程並不相同,一是通過「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的過程達到。但「拾遺補藝」則屬於中國傳統目錄學的範疇,司馬氏父子的「拾遺補藝」,為了對孔子第一次整理中國上古文獻後,五百年間經戰亂秦火後的圖書,再作一次系統的整理與歸類。[16]雖然,對圖書的整理與保管,也是古代史官掌管的業務。但圖書的整理與保管,似乎與歷史的興廢無甚關係。也無法自「拾遺補藝」的圖書整理中,尋覓出「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的歷史因果關係。基本上「拾遺補藝」是不具有歷史意識的,也不是司馬遷撰寫《史記》最終目的「究其成敗興壞之紀」。唯有透過「通古今之變」的過程,才能發現歷史演變的因果關係。這是司馬遷撰寫史記的終極目標,也是他撰寫史記的意旨所在。因此,〈太史公自序〉所謂「以拾遺補藝,成一家之言」,祗是司馬遷「成一家之言」,探索過程中的一個階段,不是最終的目的。而且「拾遺補藝」是「通古今之變」的基礎,唯有透過系統整理後資料,才能進一步探索「古今之變」的因果關係。因此,這兩個「成一家之言」,追求的目的雖然一致,但進行的程序卻有先後,因而出現了「成一家之言」的兩個不同的層次。
從以上的材料與分析,可以了解〈太史公自序〉與〈報任安書〉,在同一時間之內先後完成,但卻出現了兩個不同層次的「成一家之言」。也許和〈太史公自序〉最後所謂「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有關。〈報任安書〉則作「藏諸名山,傳之其人,通都大邑。」不言「副在京師」。雖然司馬遷說他父子「相繼纂其職」。案《史通.史官建置》云:「尋自古太史之職,雖以著述為宗,而兼掌曆象、日月、陰陽、管教。」然曆象、日月等是漢武帝最初設太史令的本職,而非兼掌。衛宏《漢舊儀》云:「太史令,凡歲將終,奏新年曆,凡國祭喪取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原本就是中國古代史官的職掌,也就是司馬遷自嘲所謂「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所以,余嘉鍚云:「太史令既掌星曆,則馮商輩雖以別職奉召修史,與太史之官初無所涉。」[17]司馬遷的《史記》是其本職外的家族事業,是私修而非官撰。但私修國史,法有所禁。《後漢書.班固傳》云:「有人上書顯宗,告因私改國史,有詔下郡,收固繫京兆獄,盡取其家書。」雖然司馬遷撰《史記》「略推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巧妙地超越漢代,避免了「國史」的限制。但若「欲以通古今之變」,就有「以古非今」[18]之嫌了。因此,「副在京師」的那部《史記》,其〈太史公自序〉,就以「拾遺補藝,成一家之言」作結。因為「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的圖書整理工作,就不致觸及禁忌了。
所以,不僅《史記》經過刪削,最後和〈報任安書〉同時撰寫的〈太史公自序〉,更有刪削,而且時間倉促,跡痕宛在。至於〈報任安書〉既屬私人函件,二人間衷情傾訴,應無所顧忌,而且信已發出欲刪削也無由了。另一方面〈報任安書〉也可作為司馬遷的遺書觀之,既為遺書就無顧忌了。因此,〈報任安書〉保存了司馬遷作《史記》時的較原始材料。
〈報任安書〉全篇環繞著李陵事件反復陳訴。關於李陵事件,〈太史公自序〉僅寥寥二三十字,喟然而嘆,未見幽憤。但在〈報任安書〉中則云:
草創未就,適會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僕誠以著此書,藏諸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則僕償前辱之責,雖被萬戮,豈有悔哉!
更由於這段材料,後世將司馬遷的《史記》與李陵事件糾纏在一起,以致將《史記》被視為謗書。[19]所謂謗書,案《三國志.魏書.董卓傳》,注引謝承《後漢書》載,董卓被誅的時候,蔡邕適在王允坐,聞之而有嘆惜之音。因而受到王允的責斥,並交付廷尉。蔡邕謝罪,懇求王允,願鯨首為刑,以繼漢史。公卿憐惜蔡邕的文才,共向王允勸諫。王允則云:
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方今國祚中衰,戎馬在郊,不可令佞臣執筆在幼主左右,後令吾徒並受謗議。
於是殺邕。對於這段記載,裴松之認為謝承「妄記」。他以為「史遷紀傳,博有奇功於世,而云王允謂孝武應早殺遷,此非識者之言。但遷為不隱孝武之失,直書其事耳,何謗之有乎!」[20]
雖然裴松之認為司馬遷「直書其事耳,何謗之有。」但司馬遷的《史記》,被視為謗書,卻非自王允始。班固典論序,記載他於永平十七年與賈逵、傅毅、杜矩、郗萌等,受詔雲龍門,小黃門趙宣持〈秦始皇本紀〉,詢問他們:「太史遷下贊語中,寧有非也?」班固答對此贊出於賈誼〈過秦論〉,並云:
賈誼過秦篇云,向使子嬰有庸主之才,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絕也。此言非是。即召臣入問。本聞此論非耶,將見問意開寤耶?臣具對素聞知狀。詔因曰:司馬遷著書,成一家之言,揚名後世。致以身陷刑故,反微文刺譏,貶損當世,非誼士也。[21]
詔書所謂司馬遷「以陷刑故,反微文刺譏,貶損當世」,似據班固對狀形成的。但班固卻沒有說明他是如何作對的。
不過,案《漢書.司馬遷傳》贊,班固對司馬遷總結的評論是這樣的:「以遷之博物洽聞,而不能以智自全,既陷極刑,幽而發憤,書亦信矣,跡其所以自傷悼,小雅巷伯之倫。」司馬遷「既陷極刑,幽而發憤」著《史記》,也許是班固寫司馬遷傳意旨所在。《漢書.敘傳》就這樣說:「嗚呼史遷,薰屠以刑,幽而發憤,乃思乃精,綜錯群言,古今是經。」
班固對司馬遷的評價,基本是根據班彪的《敘略》。但《敘略》並未論及此事。不過司馬遷遭李陵之禍的鬱結,反映在他著作之中,兩漢以來一直流傳著。劉歆、班氏父子撰《漢書》棄餘的材料,後來由葛洪彙集的《西京雜記》,就說司馬遷「後坐舉李陵,陵降匈奴,下蠶室,有怨言。」這些怨言反映在〈伯夷傳〉的「為善而恨」,〈項羽本紀〉的「踞高位者,非關有德」,以及〈屈原、賈誼列傳〉的「辭旨揶揚,悲而不傷」等等。[22]王充的《論衡》是漢代討論《史記》較多的著作,對這個問題有較深一層的討論。那是他在《論衡.禍虛篇》中,不同意司馬遷對蒙恬不死諫而受極刑的評價,由因而提出《史記.伯夷傳》的盜跖、〈仲尼弟子傳〉的顏回加以討論。最後他說:
太史公以恬為名將,不能強諫,故致此禍。夫當諫不諫,故受死亡之戮。天命而至也。非蒙恬不以強諫,故致此禍,則已下蠶室,有非者已。[23]
王充雖然沒有直接指出司馬遷微文刺譏,但卻說出司馬遷因下寫室,對《史記》所發生的影響。這種傳說一直流行著,荀悅的《漢紀》就繼承了班固「幽而發憤」的說法:[24]「司馬子長既遭李陵之禍,喟然而嘆,幽而發憤,遂著《史記》。」所以到曹魏時這種說法似已被肯定。《三國志.魏書.王肅傳》云:
帝又問:司馬遷以受刑故,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
雖然王肅為司馬遷辯白,認為「隱切在孝武;而不在史遷。」但魏明帝對司馬遷的批評,似代表當時一般人的看法。所以,魏晉以後,《史記》、《漢書》與其他經書一樣,同樣被列為傳授的對象,但《隋書經籍志》所著錄的史漢注釋,《漢書》的注釋遠超過《史記》,《隋書經籍志》的解釋是「傳《史記》者少」。或可能受了《史記》是「謗書」的影響。[25]
司馬遷因遭李陵之禍,內心鬱結,反應在他的著作之中,而對現實政治有多所「微文刺譏」,因而《史記》被視為「謗書」。這種看法在漢魏之際與魏晉之間,逐漸形成,成為後世討論與批評司馬遷及其《史記》的主要的依據。代有其人,論者甚眾。但作為中國史學奠基者的司馬遷,若以僅僅洩憤作為其著史的目的,則《史記》就不能成為中國史學開山之作,而流傳千古了。因此,司馬遷著《史記》是一回事,遭李陵之禍是另一回事,二者不可混為一談。當然,刑餘之人的積抑,不自覺流露於字裡行間,則是難免的。〈報任安書〉云:
(陵)身雖陷敗,彼觀其意,且欲得其當而報漢。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功亦足以暴於天下矣。僕懷欲陳之而未有路,適會召問,即以此指推言陵之功,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之辭。未能盡明,明主不深曉,以為僕沮貳師。而為李陵游說,遂下於理,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因為誣上,卒從吏議。
其所以為李陵游說,因沮貳師誣上而下獄,皆因為「拳拳之忠,終不能列」。這種遭遇似與韓非相似。《史記.韓非列傳》云:「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其〈說難〉云: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說之難也,又非吾辯之難名吾意之難也,凡說之難,又在知說者之心,以吾說當之……
《史記》韓非與老子合傳,司馬氏父子敘戰國諸子的列傳,對其生平,著書,著作性質與要旨,學術由來,及其後的學術承傳,各略作敘述,其形式與劉向、劉歆父子校書所著的敘錄相似。所謂敘錄,「既審定其篇次,又推論其生平,以書而言,謂之敘錄可也。」這也是司馬談、遷「拾遺補藝」整理圖書文獻工作的體例。[26]所以,敘述先秦諸子著書,僅舉歸指,甚少直接引用原文,至於全篇引錄韓非〈說難〉,則絕無僅有。由此,可知司馬遷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的微意了。
當然,無法否認司馬遷在著書過程中,將其個人遭遇的結鬱,有意或無意融於《史記》中,至於「微文刺譏」,誹謗今上,即使他想這樣做,在當時現實政治環境下也是不可能,況且他寫的是歷史,不是個人的遭遇。所以,王若虛說:「史非一己之書,豈所以發其私憤者哉!」[27]
不過《史記》雖非專為司馬遷個人鬱結而發。但面對當時現實政治環境,而且寫的又是當代之史,司馬遷下筆就不得不慎重了。所以,在他和壺遂討論「春秋之議」之時,最後談到他撰寫《史記》的問題。壺遂問道:
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不得任用,故著《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咸各序其宜,欲以何明。
司馬遷則以「唯唯、否否、不然」相對。「唯唯、否否」,似有未盡之意。並且說「《春秋》采善貶惡,推德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當時由他主導與壺遂等改纂的《太初曆》,已經完成或已頒佈施行,他認為一個新的時代已經開始。面對著這個新時代的開始,而且自己身為史官,司馬遷認為「廢明聖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之所言,罪莫大焉。」於是,開始「述故事,整齊世傳」,將當代的材料保存下來。
雖然,司馬遷說《春秋》並非專為「刺譏」。但從他的「唯唯、否否、不然」的話中,已可以了解他是有所保留的。因為他已經體驗到現實政治,對於他紀錄當代之史的限制。所以,他在《匈奴傳》說:
孔氏著《春秋》,隱桓之間則章,至於定哀之際則微,為其切當世之罔褒,忌諱之辭也。
所謂「至定哀之際則微」。索隱曰:「仲尼仕於定哀,故其著《春秋》,不切論當世微其辭也。」所以,司馬遷深切了解現實,即使孔子著《春秋》也是難免的。因為所有忌諱,對於自己生存的那個時代,不得不罔予褒贊。對於現實政治的殘酷,司馬遷在遭李陵之禍後,有更深刻的切身體驗。他在〈太史公自序〉說:
於是論次文,七年,遭李陵之禍,幽於縲紲,乃喟然而嘆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
「詩書隱略者,欲遂其志之思也。」《索隱》曰:「所謂隱微言約也。」《正義》也說:「詩書隱微而省略者,遷深惟欲依其隱略而成志意也。」所謂「隱略」,與孔子著《春秋》,「至定哀之際則微」的隱略是相同的。這是司馬遷經李陵之禍後,再三思惟後選擇的寫作道路。惟有在「隱略」的前提下,才能避免現實政治的限制,委婉地「述故事,整齊世傳」,撰寫當代之史。所以,《史記》還有「唯唯、否否」未竟的微意,司馬遷說衹有「俟後世聖人君子」了。不過,後來在他成書之時,適逢巫蠱之禍鬥爭最激列的時刻,司馬遷受到更大的政治衝擊。對他已成書的《史記》,認為僅是「隱約」還是不夠的,於是又作了全面的刪削。
四、結論
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提到《史記》的斷限有三處。一是「至於麟止」,一是「至太初而迄」,一是「下至於茲」。「至於麟止」,是司馬談因為漢武帝獲白麟的激動,效孔子西狩獲麟為《春秋》的絕筆,因而於元狩元年開始撰寫《史記》,並以此為斷。而「至太初而迄」,則是司馬遷主持編修的太初曆完成,並頒佈實施。司馬遷認為這是一個改制更化的新時代開端。於是繼續「先人所次舊聞」。整齊世傳以完成其父未竟之業,並準備以此為斷。
事實上,司馬遷撰寫《史記》,歷天漢,最後至征和二年成書,也即〈太史公自序〉所謂的「下至於茲」。其間又經歷了許多重大的歷史變遷,以及其個人切身悲痛的遭遇。而征和二年正是「巫蠱之禍」鬥爭最激烈的時刻。「巫蠱之禍」是漢武帝晚年,發生的一次骨肉相殘倫常巨變的政治鬥爭悲劇。涉及甚廣,司馬遷兩個親近的朋友田仁和任安,也被株連在內。這是司馬遷遭李陵之禍,又一次面臨的嚴峻政治危機。為了使剛成書的《史記》免受波及,不得不作一次徹底的檢點與刪削。最明顯的是〈三王世家〉的撰寫形式。任安因受太子節而下獄被誅,在刪削過程中,對這部份材料的處理頗費周章。
《史記》最後記事,至征和三年李廣利降匈奴而絕筆。至於司馬遷為何選擇這個事件作為《史記》的終結,因李陵家族與司馬遷個人的悲劇,皆緣天漢二年李廣利征匈奴。李陵為李廣利的「助兵」,最後敗降。司馬遷也因此下獄。司馬遷下獄,並非因推說李陵之功,而是「沮貳師」誣上。至此,李廣利又降匈奴,司馬遷以此結,有「詩書隱約」的微意在焉。
在司馬遷刪削《史記》的同時,又寫了〈報任安書〉。在這封私人的函件中,滿紙因李陵之禍積抑的鬱憤。而被後人認為司馬遷「微文刺激」,專對武帝而發。以致漢魏之際魏晉之間,有《史記》為「謗書」之論。這種論點直接影響後世對《史記》的評價。當然無法否認司馬遷曾將某些感慨,融於其著作之中。但司馬遷受李陵之禍是一回事,撰寫《史記》又是另一回事,二者不可混為一談。不過從《史記》的撰寫,成書與刪削之間,可以了解現實政治的干擾,對一個史學家所形成的困境。司馬遷痛苦掙扎於其間,沉吟落筆於簡牘之上,真的是字字皆血淚了。
脫稿於民國八十二年
八月八日生日前五日
*本文摘錄自:《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報》第18期,1994年12月,頁39-61。
原文註釋:
[2] 梁玉繩《史記志疑》持終於太初;崔適《史記探源》主迄於麟〔止〕。劉咸圻《太史公書知意》〈辨真偽〉條下,論辯諸家之說甚詳。又《漢書.司馬遷傳》云:「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訖於天漢。」故後世又有《史記》終於天漢之說。
[4] 顧頡剛《史林雜識》頁226,〈司馬談作史〉條下。又案顧潮編《顧頡剛年譜》1950年8月15日條下云:「鈔改〈司馬談作史考〉畢,刊《周叔弢先生六十生日紀念論文集》。並引顧氏是日日記云此文「糸去秋所草,一年以來頗有新得。昨今修改又易稿兩次,雖是一短文。而謹嚴精湛。可置於《觀堂集林》中而無愧。假使天與我讀書時間,容我作此類文百篇,則即使其他著作悉未有成,亦為傳人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北京。然顧氏此已無暇讀欲讀之書,惜哉!
[8] 《漢書.武帝紀》云,天漢四年春正月,遣貳師將軍李廣利將六萬騎,步兵七萬人出朔方,與單于戰余吾河連日,戰不利引還。《史記.匈奴傳》不載此役,而將天漢二年李陵降匈奴,征和三年李廣利降匈奴,兩次戰役,相連並列,司馬遷或有其微意在焉。
[9] 衛宏《漢舊儀注》云司馬遷作本紀,極言景帝之過,及武帝之過,武帝怒而削之。案《史記》既為私家著述,武帝安可得見。王國維〈太史公繫年考略〉之論,甚是。其後〈景紀〉復見,或其「藏之名山者」尚存其稿,而〈武紀〉則或由司馬遷於征和三年刪削,其稿亦毀。
[15] 周壽昌《漢書校補》卷四十一謂「據史公書當即征和二年事。三年正月上幸雍,故遷於二年冬季即云從行也」。又王國維〈太史公繫年考略〉則謂「或以任安下獄,受太子節,當在征和二年,然是年無冬巡事,又行幸雍在次年正月,均與報書不合,〈田叔列傳〉後載褚先生所述武帝語。曰任安有當死之罪甚眾,吾嘗活之,是任安於征和二年前,曾坐他事。公報任安書,自在太始末,審矣。」故王氏繫司馬遷〈報任安書〉於太始四年。若《史記》成書於征和二年。〈太史公自序〉當寫於此時。〈報任安書〉故亦當與〈自序〉同於此時寫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